| 關于《臨沭縣中心城區社會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的決策后評估 | ||||||||||||||||||||||||
| 2023-12-28 點擊數: | ||||||||||||||||||||||||
|
||||||||||||||||||||||||
|
||||||||||||||||||||||||
|
關于對《臨沭縣中心城區社會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的前(后) 評估報告 一、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1.評估目的/原因 評估目的: 發現臨沭縣中心城區停車及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是否需要編制專項規劃來引領停車設施發展做出結論,并提出編制專項規劃的意見。 評估原因: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人口規模的急劇擴展,城市發展對交通基礎設施提出新的要求。特別在城市靜態交通方面,隨著小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社會停車位的需求不斷增長。而城市公共停車泊位的供給增長速度遠遠低于小汽車的飛速增長量。由此帶來的嚴重后果就是,機動車違章停放在路邊,占用了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通道,造成道路擁堵等現象,嚴重影響了路面交通的通行能力。我縣現有停車場規劃已不適應新形勢下我縣停車的需要。 針對于此,為加強城市停車建設與治理,補齊臨沭縣中心城區停車短板,改善城市公共秩序與宜居環境,有效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特編制本專項規劃。 2.評估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規劃分為以下七個部分,由總則、停車發展趨勢、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標準、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設施、近期建設計劃、停車管理政策和保障措施等七部分組成。 第一章:總則。本章節重點對規劃的指導思想、原則、范圍、期限、依據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二章:停車發展趨勢。本章節重點對我縣中心城區停車發展策略、停車分區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三章: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標準。本章節重點對我縣建筑物分類、建設項目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配建指標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四章:路外公共停車場。本章節重點對我縣路外公共停車場布局原則、功能定位及布局方案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五章:路內停車設施。本章節分別對我縣路內停車位的功能定位、布局原則及布局方案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六章:近期建設。本章節重點對我縣近期需要重點建設的路外公共停車場及路內停車位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七章:停車管理政策和保障措施。本章節重點對停車產業化發展政策、停車收費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3.評估過程(方案制定、專家論證、規劃委員會審批等情況)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2年4月21日委托專項規劃編制單位開展專項規劃編制工作。2022年10月完成規劃方案編制,2022年11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對征求的意見進行匯總,對反饋的有效意見和建議進行了采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2年12月21日召集有關行業專家召開專家評審會。編制單位結合專家提出的意見,對專項規劃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最終形成該專項規劃的報審稿,報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審核后,于2023年9月19日報縣規委會進行審議。縣規委會審議通過后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 二、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 (一)前評估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1)落實相關政策的要求。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46號)、臨沂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推動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6號)。按照決策部署,著力加強規劃引導,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城市停車建設與治理,不僅是“補短板”的有效投資領域,而且是汽車消費的必要支撐,同時還可顯著改善城市公共秩序與宜居環境,有效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2)完善規劃體系。 目前臨沭縣國土空間規劃已編制完成。停車專項規劃作為其中一部分,通過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與上位規劃及下階段的控規形成互相協調、反饋機制,落實停車設施,保障規劃編制一張圖實施落地。 3、解決實際需求 臨沭縣居民小汽車出行比例逐年上升。機動車數量的快速增加長,導致停車需求逐年增長,而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的滯后使得停車問題逐漸凸顯。合理規劃布局停車設施是解決臨沭縣中心城區停車問題的重要舉措,同時也能提高城區道路通行能力,有效促進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4、提升城市品質 為進一步提升臨沭縣的區域地位,提升城市區域服務能力,作為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停車設施的供需平衡是實現城市交通動態暢達、靜態有序的重要條件。在保障城市交通系統功能發揮,大力建設道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全面提高城市機動化水平的同時,必須正確處理好車輛停放問題,研究停車政策、合理推動停車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2.文件制定的依據(合法性) 《臨沭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建城[2015]129號)、《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指南》(建城[2015]142號)、《城市停車規劃規范》(GB/T51149-2016)、《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GA/T850—2021)、《山東省城市建設項目配建停車位設置規范》、《臨沂市建設工程配建停車設施指標與準則(試行)》、《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公交管〔2019〕345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4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意見》(魯建發〔2021〕4號)、《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2〕11號)等。 3.文件制定的預期效果、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出臺時機(可行性、合理性) 《臨沭縣中心城區社會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進一步結合國土空間規劃,規劃預留停車場建設用地,規范引導停車行為,滿足日益增加的居民停車需求。 4.各方意見及其采納情況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于2022年11月向所涉的部門(單位)進行征求意見,對征求的意見進行匯總,對反饋的有效意見和建議進行了采納。 (二)后評估 1.文件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專項規劃編制過程依法依規,流程符合法定程序,專項規劃內容章節齊全,銜接良好,措施得當,符合我縣停車場規劃建設的實際需要。 2.文件實施情況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實效性) 對停車場建設、管理、停車泊位配建標準等內容進行了規范,細化了停車管理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有關部門提供的停車場建設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及時采納并納入專項規劃。 3.各方意見及采納情況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3年12月21日召集有關行業專家召開專家評審會,結合專家提出的意見,對專項規劃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 4.存在的問題 無 三、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 該專項規劃經修改完善后,完全符合我縣停車場建設工作需要,建議對《臨沭縣中心城區社會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審議完善后,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