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瀏覽模式
| 文號: | 沭政字〔2016〕59號 | 成文日期: | 2016-11-28 |
| 發布日期: | 2016-11-28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政字〔2016〕59號
山東常林鑄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精密鑄造生產項目(二期)被列入《全省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整改分類清單》整改要求為完善類,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要求。經核實你單位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善環保手續,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山東省環保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魯環辦函〔2016〕52號)要求,現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生產,待完成整改,依法完善環保手續后,方可恢復生產。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承辦單位】: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