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2021年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 | ||||||||||||||||||||||||
| 2021-04-1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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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支持市場機制在強免疫苗經銷、采購、免疫服務等環節決定性作用,分階段、按規模全面推行養殖場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加強免疫效果監督抽檢和跟蹤評價,將強制免疫情況與產地檢疫、財政補助等政策措施掛鉤,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規范、監管有力的強制免疫補助機制;樹立“生產者防疫、受益者付費”理念,切實落實畜禽養殖者動物防疫主體責任,探索建立科學的強制免疫調整機制,推動動物疫病由穩定控制向凈化消滅轉變。 二、主要任務 (一)放開強免疫苗經營渠道。從3月31日起,允許強免疫苗生產企業及其委托的獸藥經營企業面向我市養殖場戶銷售強免疫苗。獸藥經營企業可按獸用生物制品經營許可規定憑強免疫苗生產企業的授權書辦理經營范圍變更手續。我市畜禽養殖場戶或第三方服務組織可直接向強免疫苗生產、經營企業購買疫苗。強化監督檢查和分級管理,加強對強免疫苗銷售的監管,加快構建充分競爭和有市場活力的強免疫苗產銷體系。 (二)全面推行養殖場戶自購自免。在全市所有畜禽規模養殖場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鼓勵規模以下養殖戶參加強制免疫“先打后補”,養殖場戶或為其提供免疫服務的第三方服務組織可根據疫苗使用和效果監測評價情況,自行選擇購買國家批準的強免疫苗。從 2021 年開始,省級統一招標采購強免疫苗停止供應規模養殖場;從 2023 年起逐步取消省級統一招標采購;從 2025 年起除應急儲備等特殊需要外,全面取消政府招標采購強免疫苗。養殖場戶的規模標準參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畜禽養殖場備案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信息管理的通知》(農辦牧〔2017〕60 號)規定的直聯直報信息平臺備案規模標準執行。 (三)推進免疫社會化服務。各地要鼓勵畜禽養殖協會、合作社、龍頭企業、診療機構以及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等成立畜禽免疫社會化服務組織,為養殖場戶提供免疫技術服務,幫助做好畜禽強制免疫工作。對第三方社會化免疫服務延伸不到的地方,要以鄉鎮獸醫站所為單位,組織村級防疫員做好兜底免疫服務,應免盡免。 (四)簡化補助流程。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資金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按照強免疫苗資金分擔比例共同承擔。“先打后補”補助資金保障方式,由壓茬安排、據實結算的方式,調整為當年按照各地畜禽養殖量、免疫計劃和工作開展情況等因素切塊下達。在優先保障“先打后補”工作的基礎上,可統籌部分資金用于免疫效果監測。各縣區要根據補助條件、程序自行組織發放,補助標準按照本年度強免疫苗政府采購價格進行補助。 (五)加快強制免疫信息化管理。依托山東智慧畜牧大數據平臺,開發建設覆蓋全省的強制免疫信息化管理模塊,強化疫苗、免疫以及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管理,實現養殖場戶“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養殖場戶完成強制免疫接種后,借助手機 APP,據實填報強制免疫疫苗使用量和畜禽飼養量,上傳強制免疫疫苗購置、免疫等相關證明材料,結合國家獸藥產品追溯信息系統數據、強制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產地檢疫等憑證,申請發放財政補助。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推進實施。縣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直聯直報信息平臺與免疫、檢疫信息共享,組織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規范申報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以及補助申請的匯總審查確認;定期抽查核實強制免疫疫苗使用量、畜禽飼養量、檢疫出證量等數據的邏輯關聯性以及強制免疫效果,對監督抽檢發現免疫不合格的養殖場戶責成及時補免,并不予補助;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和績效自評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資金需求的審核,以及強制免疫經費的籌集、撥付和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縣區在推進“先打后補”的過程中,要注意新老政策銜接,優先落實 2020 年度“先打后補”補助資金,確保政策覆蓋不留空檔。 (二)加強監測評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重點加強自購自免養殖場戶的免疫效果監測評估,定期公布監測評價結果。國家畜牧大縣、生豬調出大縣和養殖量較大的縣,每年每病種(不含布病)疫苗免疫效果抽檢場點不少于 30 個,其他縣區每病種疫苗免疫效果抽檢場點不少于 20 個,轄區內場點數達不到上述數量要求的要全覆蓋,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按一定比例對轄區內養殖場戶進行監督抽檢。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強化動物疫病風險評估,科學評價本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及風險因素,并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堵塞防控漏洞。 (三)加強監督管理。縣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嚴格日常巡查,著力強化自購自免養殖場戶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其落實免疫、消毒、報檢、無害化處理等各項防控措施。一旦發現采購的疫苗不符合獸藥及防疫管理有關規定,或未按規定履行免疫、防疫義務等的,一律從重處罰,不予補助。官方獸醫要規范產地檢疫,嚴查免疫檔案,未按規定開展免疫的,不得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四)落實養殖者主體責任。養殖場戶要自覺簽訂自購自免承諾書,依法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健全免疫檔案,開展效果監測,確保免疫質量。所購疫苗必須是農業農村部批準的強免疫苗,并僅限本場使用,嚴禁轉讓和倒賣。自覺接受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監測、監督、檢查,嚴禁以各種方式騙取國家“先打后補”補助資金。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達標引發動物疫情的,以及在疫苗備案、申請、核實、使用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從嚴從重處罰,并一律取消其“先打后補”經費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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