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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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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發〔2019〕8號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財務管理規定、強化制度執行和源頭管控,現就有關流程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出發申請流程 工作人員到城區以外出發的,出發前應填寫審批單,按順序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辦公室負責人—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審批的,應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經辦公室報備后方可出發。出發后應及時報銷出發費用,經財務審核后,按財務規定辦理。 二、公務接待申請流程 公務接待應嚴格按照規定申請,填寫申請審批單,經主要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按標準要求接待。無公函或通知一律不得申請接待。辦公室協助辦理接待有關工作,負責接待科室接待完成后自行結算,原則上要求使用公務卡結算,填寫公務接待報銷審批單、公務接待清單,并附發票、接待費用詳單等原始單據、公函或通知,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三、加班(值班)用餐申請流程 各科室單位因工作需要加班(值班)申請加班用餐,應填寫申請表,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報備后方可用餐,標準為每人不超過30元(早餐除外),用餐結束后使用公務卡結算,并附發票、用餐詳單、用餐申請單及公務卡小票等原始單據,按財務規定報銷費用。 四、辦公用品申請流程 各科室單位申請辦公損耗用品應先填寫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辦公室負責人—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如需政府采購的,應書面申請,并經采購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由辦公室、財務科負責集中統一采購。 五、財務報銷流程 局屬科室費用發生取得原始憑證后,需按照經辦人員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財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簽字—財務分管領導簽字—主要領導簽字—財務科報銷單據的流程進行財務報銷。 報銷時經辦人需在每一張原始發票上簽字,所有人員簽字必須清晰可辨;職工因公借款,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的,需單位主要領導簽批;職工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報銷費用,差旅費報銷不得跨月。 公用經費支出,凡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需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并報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使用。同時需經經手人、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需要主要領導簽字時,各科室有關的業務統一由科室負責人負責送呈,質監站和路燈所實行月報銷制度。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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