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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離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籌資標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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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醫保發〔2020〕12號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縣直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根據《臨沂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臨政發[2005]58號)、《關于提高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補充規定》(臨政辦字[2008]140號)的相關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我縣離休人員醫療費籌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離休人員醫療費單獨籌資、單獨管理,專項用于離休人員的醫療費用。 二、2020年度籌資標準為52712元/人。 三、縣財政對縣直全額撥款單位應繳納的離休人員醫療費給予全額補助;對縣屬困難企業補助39534元/人。 四、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醫療保險費通過縣稅務局繳費,企業離休人員通過縣醫保局繳費。 此籌資標準自2020年1月1日執行。 業務咨詢電話:縣醫保局6212969 縣稅務局6209560 中共臨沭縣委老干部局 臨沭縣醫療保障局 臨沭縣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臨沭縣稅務局 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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