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辦字〔2022〕3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臨沭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文化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促進全縣文化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政府研究,確定建立臨沭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在縣政府領導下,對全縣文化旅游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統籌協調;提出促進文化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解決文化旅游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落實文化旅游業改革發展的重大措施;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發展促進中心)、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統計局、縣融媒體中心、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縣體育發展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沭大隊、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共26個部門組成,縣文化和旅游局為牽頭單位。
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總召集人,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文化和旅游局局長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調整的,由本單位新任主要負責人擔任。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文化和旅游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縣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一般一季度召開1次),由總召集人、召集人或總召集人、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在全體會議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文化旅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發揮聯席會議成員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附件:1.臨沭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成人員名單(略)
2.臨沭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附件2
臨沭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職責分工
為促進各成員單位協調配合做好文化旅游工作,推動全縣文化旅游產業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現就臨沭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縣委宣傳部:負責全縣文化旅游宣傳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臨沭文化旅游形象品牌宣傳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報道;負責全縣文明旅游工作;組織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加強文化旅游宣傳。
縣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全縣文化旅游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全縣文化和旅游發展的戰略性、長遠性和政策性研究,為聯席會議提供決策建議;督促檢查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指導文化旅游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將文化旅游業發展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將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建設計劃;協同文化旅游部門做好文化旅游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縣教育和體育局:加強文化及旅游學科體系建設,優化專業設置,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鼓勵教師和在校學生等積極參加文化旅游志愿服務活動;鼓勵職業院校加強對文化旅游從業人員、文化旅游經營業戶進行職業技能指導培訓;積極發展研學旅行,打造研學游示范基地;研究和完善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與旅游融合發展。
縣公安局:加強治安管理,保障公共環境安全和交通安全;研究制定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加強全縣旅游市場治安秩序,開展旅游治安形勢分析研判;依法查處涉及旅游活動參與者人身財產安全、破壞旅游市場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案件;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旅游市場監管,依法打擊、處理破壞旅游市場秩序的強買強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經營、欺客宰客、強迫交易、商業賄賂等違法犯罪案件,共同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縣財政局:研究制定促進文化惠民和文旅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落實財政支持資金,加強文化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推動設立文化旅游產業基金和旅游營銷專項資金;將國家支持服務業、中小企業、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節能減排等專項資金向符合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和文化旅游項目傾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文化旅游人才培養和交流;將符合條件的文化旅游從業人員納入就業扶持范圍;加強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督導檢查。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統籌考慮國民文化生活和休閑度假需求,增強城鄉宜居宜游功能;落實國家、省關于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的土地政策,對文化場所及文化旅游項目用地給予支持;在權限內,對文化旅游項目涉及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查和報批給予優先辦理;在符合規劃和用地管制的前提下,扶持利用荒地、荒坡、荒灘、垃圾場、廢棄礦山和石漠化土地開發文化旅游項目;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開辦文化旅游企業,修建文化旅游設施涉及改變土地用途的,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根據資源條件開發建設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推動文化旅游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小鎮,積極申報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中國傳統古村落;在農村廁所改造中,協調推進旅游戶廁所建設。
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規劃建設旅游交通體系,完善汽車站集散功能;會同旅游部門將通往旅游區的標識納入全縣城鄉道路交通規劃,完善旅游標識;加強對旅游專線公交的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提升汽車站文化特色和旅游服務功能;參與文化旅游聯合執法活動。
縣水利局:研究完善水利風景區發展規劃,評審縣級水利風景區,推薦爭創市級、省級和國家級水利風景區,促進水利旅游發展。
縣農業農村局:研究制定推進農業旅游發展的產業政策和扶持政策,促進休閑農業、觀光農業、家庭農場、田園綜合體、漁業休閑園等農旅融合業態發展;扶持沂蒙優質農產品做大做強,促進特色農產品向旅游商品轉化。實施城鄉環衛一體化,促進美麗鄉村建設。
縣商務局:推動文化旅游業利用外資,引進管理服務品牌;加大老字號品牌傳承、弘揚和開發力度,大力發展特色街區、特色餐飲和主題酒店;指導文創產品和旅游商品(紀念品)開發;扶持旅游電子商務網站經營。
縣衛生健康局:研究制定中醫保健旅游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扶持政策,推動中醫保健旅游融合發展;培育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加強中醫藥健康旅游人才培養,組織開展藥膳養生、保健按摩、中醫知識修學等旅游活動。負責景區、酒店、餐館等涉旅人員密集場所公共衛生、飲用水衛生監管。
縣應急管理局:做好文化旅游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文化旅游安全聯合執法活動。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文化旅游項目審批手續辦理,負責文化旅游市場主體的設立、變更和注銷登記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加強文化旅游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文化旅游市場銷售假冒偽劣文化旅游商品、虛假宣傳、商業賄賂、價格欺詐等違法經營行為;依職能受理和處理消費投訴案件;組織完善文化旅游標準體系,促進文化旅游業健康發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聯合開展設備安全執法檢查工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保障游客飲食安全;參與文化旅游聯合執法檢查活動。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區文化旅游大型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管理;督導城區公共廁所建設管理和城區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提升公共旅游服務功能。
縣統計局:聯合文化和旅游局建立文化旅游相關分類標準,建立文化旅游考核評價體系。
縣融媒體中心:在各級媒體平臺上進行文化旅游品牌推廣,開展常規性的文化旅游品牌推廣活動,積極參與聯合營銷。
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研究制定促進旅游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各類金融資源投入旅游業;大力支持旅游企業掛牌上市。
縣體育發展服務中心:支持和引導體育運動場所面向游客開展體育旅游服務;推動舞龍獅、賽龍舟等傳統體育運動項目與文化旅游結合;推動協會組織與旅游景區聯合舉辦體育賽事,促進體育旅游發展。
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對文化旅游業項目環評等給予重點支持;加強文化場所和旅游景區生態環境監督檢查,促進文化旅游業可持續發展。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沭大隊:負責旅游線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重點對旅游客運車輛、自駕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不留隱患。發揮交通安全宣傳員、監督員作用,向廣大游客和機動車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及時提醒機動車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
縣氣象局:提高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能力,做好旅游氣象服務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指導旅游行業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指導文旅企業開展消防培訓演練,參與文旅行業聯合檢查工作,保障旅游行業消防安全穩定,支持旅游企業辦理消防安全證書。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