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三初級中學信息公開指南 | ||||||||||||||||||||||||
| 2026-06-16 點擊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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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學校相關信息,進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查詢本學校相關信息,可以在臨沭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中)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基本情況、領導班子、機構設置、規(guī)章制度等學校概況信息 ;2.規(guī)劃計劃、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等規(guī)劃統(tǒng)計信息 ;3.預決算信息、采購信息、收費信息等財務信息 ;4.招生信息、錄取信息等信息 ;5.教學教研、教學活動等教育教學信息 ;6.教師招聘、評先樹優(yōu)等教師管理信息 ;7.學生資助、評先樹優(yōu)等學生管理信息 ;8.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體育美育信息 ;9.安全制度、應急預案等校園安全信息 ;10.信息公開咨詢電話號碼、接受電話咨詢的時間、接受書面咨詢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公開咨詢指南。 (二)公開形式 本學校主要采取“信息公開”網(wǎng)上專欄進行信息公開。 (三)公開時限 本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對公開時限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信息公開咨詢 除本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咨詢人)可以向學校提出信息公開咨詢。 (一)咨詢方式 學校接受口頭咨詢和書面咨詢。通過電話方式接受口頭信息公開咨詢,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告知咨詢人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書面咨詢材料。 (二)書面咨詢 咨詢人向學校提出書面信息公開咨詢,應當通過郵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咨詢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咨詢的信息名稱、內容等能夠指向特定信息的特征性描述。同時,咨詢人應當在信封的顯眼位置注明“信息公開咨詢”。 (三)答復時限 學校收到書面咨詢材料后,自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學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咨詢人,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如遇寒暑假,答復時間順延。 (四)答復處理 1.所咨詢的信息不屬于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范圍的,告知咨詢人不作為信息公開咨詢處理,能夠確定其他處理渠道的,應當告知咨詢人; 2.以信息公開咨詢的形式,實質上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告知咨詢人應當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3.學校已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咨詢做出過答復,咨詢人重復申請咨詢實質內容相同的信息,答復的事實根據(jù)未發(fā)生變化的,告知咨詢人不予重復處理; 4.所咨詢的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咨詢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 5.所咨詢的信息未主動公開,但可以向咨詢人公開的,向咨詢人提供該信息; 6.學校按本辦法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咨詢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7.經檢索沒有所咨詢信息的,告知咨詢人該信息不存在; 8.所咨詢的信息不屬于本學校負責公開的,告知咨詢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咨詢主體的,應當告知咨詢人相關主體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9.所咨詢的信息不是學校已制作或獲取的信息,需要學校對現(xiàn)有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學校可以不予提供。學校向咨詢人提供信息的具體形式,根據(jù)信息保存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便民、成本和信息載體安全等因素,由學校研究確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紙質文檔,電子文檔,安排咨詢人查閱、抄錄、拍照等形式。學校向咨詢人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受理部門:辦公室(信息公開辦公室 學校接受信息公開咨詢的電話號碼:0539-8453820 接受咨詢的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接受書面咨詢的通信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沭新西街105號 郵政編碼:276700 四、其他 未盡事宜,參照《辦法》執(zhí)行。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臨沭縣第三初級中學 2026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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