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二初級中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學校安全事件、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 ||||||||||||||||||||||||
| 2026-01-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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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1、力爭使突發事件在最短時間得到處置。 2、使突發事件的造成的負面影響、危害程度及損失降低到最小。 3、確保我校的穩定、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國家的公共財產安全。 二、基本原則 權責一致的原則;快速反應、措施果斷的原則;與各辦公室職責相統一的原則;依法處置的原則;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合作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小組與職責: (一)組建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張立東 副組長:王天琪 張麗 王飛 成 員:校委會成員 (二)工作職責 組長:傳達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總體指揮、協調,對全盤工作負總責,兼管情況匯報。 副組長:在組長的領導下與組長一起做好總體指揮、協調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況調查及后勤保障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救助工作及相關工作。 成員:在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積極開展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 四、預警期間工作要求: 1、學校處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手機要保持24小時隨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2、學校的車輛平時要保養好,使車況良好,隨時能處于應急狀態。 3、學校總務處、政教處平時要準備一定數量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物資,如手電、雨衣、口罩等。 五、報告制度: 1、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全體教職工應當一經發現后20分鐘內向學校領導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力傷害事件的; (5)發生或可能發生在校學生被綁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對學校師生人身傷害的事件。 2、學校全校教職工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學校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由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和確證,并采取必要的控制處理措施。 六、指揮和協調制度 1、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學校內部突發事件處理小組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積極與村、鎮(鄉)人民政府及上級行政管理部門溝通、協調,共同解決。 七、一般預案及處理流程 (一)學校防范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1、可能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及其車輛進入學校。 (3)加強對校內有精神病癥狀人的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照顧幫助。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3、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打“110”報警電話。 (2)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縣級以上醫院搶救,并及時通知家長或家屬。 (3)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可先口頭后書面。 (4)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學校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與歹徒周旋,盡力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6)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7)險情排除后,立即通知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到場會同處理善后事宜。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件處理預案 1、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學校向師生提供的食品的進貨渠道、質量以及氣溫、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員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極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2、預防辦法 (1)學校要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制訂制度,落實措施,加強教育檢查,責任到人。 (2)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體檢,無健康證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 (3)嚴格把好食品驗收關,杜絕不潔、變質或“三無”食品流入,做好驗收記錄。 (4)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燒透,加工好的食物要保管好。 (5)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實行熟、生食物分開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6)做好留樣食品的記錄并簽名,留樣食品做好標記須在冷藏柜內保留48小時。嚴禁將留樣食品存放在冷凍柜內。 (7)嚴格各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確、時間要保證。 3、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即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同時報縣衛生監督所。學校應立即把患者送往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2)學校主要領導要召開突發事件工作小組會議,研究情況,制訂有效措施,具體落實人員分工。 (3)將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樣并加以封存。 (4)立即向有關法律服務部門咨詢,尋求法律的解決途徑。 (5)積極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諒解。 (三)師生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預案 1、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為學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并指定校醫每天做好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4、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季節性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保證每周20分鐘的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5、由于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采取以下具體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于2次。 (2)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 6、操作程序及責任人 (1)日檢:班主任每天應密切關心學生的健康狀況,統計學生的出勤人數。責任人:班主任。 (2)報告:一旦發現師生有傳染病癥狀的疑似病人,有關人員應立即告知學校領導,學校應按規定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同時報縣疾控中心。責任人:班主任、校長。 (3)勸說:發現學生身體不舒服或有攝氏38度以上高熱學生必須迅速隔離,及時通知其監護人帶其去醫院看病,并在家休養。責任人:班主任、政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 (4)記錄:班主任應及時統計好患病學生的具體情況(班級、人數、癥狀、就醫情況、上課情況、目前康復情況)并記錄在冊。責任人:班主任。 (5)跟蹤:每天關心患病學生的身體狀況,并主動對學生進行補課。責任人:班主任。 (6)家訪:積極做好患病學生的家訪、家長的思想工作,經常保持聯系。責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包括發病及相關班級、食堂、廁所、公共場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學校領導要聽從衛生部門的專業指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體性活動。責任人:總務處。 (8)觀察:加強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確保穩定,每天加強巡視,對痊愈后的學生必須經校醫認可后方可進教室,對班級其他同學加強觀察了解。責任人:班主任。 (9)新生報到,學校必須要求其監護人如實填寫《在校學生健康狀況登記表》。校醫應當分類建立在校學生健康檔案。 (四)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學校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學校總務處制定學校防火計劃,繪制防火平面圖,教室門后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寢室門后掛緊急疏散路線圖。 (3)學校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由學校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4)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鐘”撲救。新生到校報到后的第一節課應當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6)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3、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 (2)立即切斷著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同時由受過訓練的教職工進行三分鐘火災緊急撲救。如三分鐘不能撲滅明火,則迅速撤離。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縣級以上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職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滅火后,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學校的利益,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五)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2、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4)學校按照學校安全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級或者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干區,年級或者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干區責任人。學校要做到層級簽約,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3、處理程序 (1)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的縣級以上醫院救治,保留車票或發票。 2)發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長。 3)一般事故24小時內書面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公室。可先口頭后書面,同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出險。 4)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當對照教育部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文件的有關規定,分清校方有責事故或者校方無責事故。校方有責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移交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處理。 5)學校可委托律師代表學校處理事故糾紛,調查取證工作由律師完成。(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征得監護人同意,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并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2)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根據教育部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六)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復雜,有校方教育管理或者學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或者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2、預防辦法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于本次校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在校學生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求旅行單位為參加此次活動的全體師生購買保險。 3、處理程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24小時內書面報告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報局辦公室,可先口頭后書面。 校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當首先報警,而后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縣級以上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的處理移交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 (4)事故發生后,學校可委托律師,由律師協助學校進行專業交涉: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七)學校遇洪水應急預案 1、可能發生的原因:在雨季因持續降雨可能到至洪水沖擊威脅學校及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2、預防辦法及措施 (1)學校在雨季每天應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進行校園巡查,建立記錄,及時發現隱患。 (2)注意對校園溝道的疏通及相應設備的配置。 3、應急處理程序 (1)撥打“110”報警。 (2)立即組織教職工把學生送往安全區域。同時立即向教育局辦公室及相關鄉鎮報告。可先口頭后書面。 (八)地震應急預案 1、原因:運城市地處地震帶上,發生地震的可能性較大,學校建立相關應急預案。 2、預防辦法及措施 (1)在學校所有師生員工中廣泛宣傳預防地震的相關知識,讓他們知道當地震來臨前該如何依據實際情況進行防震。 (2)對學校教職工進行專門的防震知識培訓; (3)隨時保持校園通道的暢通; 3、應急處理辦法及程序 (1)應急辦法 正在上課的學生,震時迅速將書包放置頭頂,躲避在課桌下。地震停止時,在教師的統一指揮下,迅速撤離教室,就近在開闊地帶避震。在宿舍時,可躲在桌下、床下或其它理想的地方,依靠它們的支撐,擋住砸下的水泥塊和磚塊等。要注意遠離窗戶。外逃時,最好頭頂被子、枕頭或安全帽。在操場或室外時,可原地不動蹲下,雙手保護頭部。注意避開高大建筑物或危險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應當有組織地撤離。 (2)地震停止后及時向教育局或相關鄉鎮報告。 八、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1、學校所有教職工知道或接到突發事件情況報告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報告校領導,學校發現有突發事件情況應按規定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2、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校領導應及時相互通報情況。 3、學校一旦啟動應急預案,各有關人員必須立即按應急預案規定的工作職責,快速、高效地投入工作。 九、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期間各種人員工作要求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凡知情不報,見危不救或臨陣脫逃的,必須嚴肅查處。 2、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有關監控聯系電話。學校所有人員、事發單位所有領導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3、學校所有人員要服從安排,隨叫隨到,及時就位;車輛要保證隨時能出車,處于專用的狀態。此期間任何人不允許喝酒,除非工作需要。 4、工作小組人員處置過程中必須堅持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原則,服從大局的原則,依法處置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以人為本的原則,積極、主動地做好各種工作。 十、責任追究及獎懲 1、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必須對突發事件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總結,按規定應追究責任的必須追究。對所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特別是重特大事件,要依法進行嚴肅查處。要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學校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上報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學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在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分別由主管機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學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發生突發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部門和個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其責任。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部門和個人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任務,妨礙處理工作的,由學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臨沭縣第二初級中學 2026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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