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曹莊鎮中心小學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 | ||||||||||||||||||||||||||||||
| 2023-04-1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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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修訂) 一總則 (一) 編制目的 為做好暴雨、洪水、內澇、臺風的防御工作,全面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證防汛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減少各級各類學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國家防總辦印發的〈關于加強地方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修訂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依據省、市、縣有關防汛抗旱會議精神和縣教體局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學校實際,修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我校對暴雨、洪水、內澇、臺風及其引發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 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則。防汛防臺風首要任務是最大程度地保障、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努力消除各類次生、衍生災害,把安全風險控制到最低。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學校主要負責人為防御與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防汛防臺工作受屬地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同時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督促和指導。 3.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防汛防臺風工作堅持居安思危,認真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各項準備,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不斷完善組織體系,遇到突發事件要結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學組織、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二、應急處置機構和職責 (一) 學校成立防汛防臺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其他中層教干任組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辦室掛牌),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學校安全辦負責人兼任。 (二) 防汛防臺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指導、監督學校各科室做好防汛防臺風工作。在各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根據縣防指發布的啟動、調整、結束防暴雨、洪水、內澇、臺風應急響應指令,組織、指導、監督學校做好防汛防臺風工作。 2.組織、監督學校各部門做好校舍維修加固和師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監督、指導學校做好學校危、漏校舍的維修和加固。 3.組織做好教學質量調研、運動會、社會實踐等重大活動的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督促學校落實防汛防臺風工作措施,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備好搶險救災物資,落實防汛責任人和搶險隊伍;指導學校學生開展防汛防臺風知識宣傳教育,以及開展防汛防臺風應急演練。 4.指導督促學校做好搶險救災、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的工作。 5.及時向縣教體局和曹莊鎮黨委政府報告有關工作信息。 (三)應急聯防聯動機制 學校防汛防臺風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應急聯防聯動機制。學校應配備必要的防汛防臺風應急設備、物資,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進行培訓演練。實行防汛防臺風應急救援聯防互助,由位置相近的3-5所學校組成聯防小組,小組內學校防汛防臺風應急工作資源共享、聯動互助、快速反應。聯防小組成員學校由各學校自行商定,確定一所學校為組長單位,匯總本組各學校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名單、設備、物資信息,在收到組員學校支援請求時,在保證各學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聯防小組內調配應急力量、物資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當地應急救援機構報告、請求支援。應急聯防聯動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聯防小組接受屬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指揮。 (四)學校各部門防汛防臺風工作職責 1.學校安全辦公室負責將防汛防臺風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學校防汛防臺風指導,根據上級要求部署防汛防臺風工作,報告防災減災工作信息;接收縣、鎮防指應急響應指令,啟動相應應急響應。 2.學校辦公室負責應急值班工作,準備防災應急工作車輛、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學校政教處負責發布防汛防臺風重要信息,收集災害期間輿情信息,對不實信息及時辟謠,做好防災減災工作突出集體、個人宣傳報道。 4.學校教導處負責學生教學質量調研、運動會、社會實踐等活動中的防汛防臺風應急工作,管理指導學生好防汛防臺風工作。 5.學校總務處負責指導學校加強校舍及附屬設施隱患排查,收集學校地質災害風險信息,指導學校防范臺風暴雨引發的地質災害;匯總學校受災損失情況,推動災后重建工作。 6.學校財務室負責保障學校防汛防臺風工作經費、災后重建經費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
(一)防汛備汛工作 汛期來臨之前,學校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摸清主要風險、危險區域,落實防范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廣泛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普及、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防范意識和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并做好存儲、維護、更換、增補工作;加強防汛防臺風應急搶險與災后重建隊伍的建設,充實搶險救援力量。 (二)預警信號 1.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發布。 2.預警信號類型。
暴雨預警信號(分四級)
臺風預警信號(分四級)
四、響應工作 (一)總體要求 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縣、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鎮防指)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按照縣、鎮防指的統一部署和部門職責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根據縣防指應急響應指令,啟動相應應急響應。 氣象部門發布暴雨(臺風)橙、紅色預警信號時,學校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可根據本校周邊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延緩上學時間和提前放學,并提前告知家長,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如果在上學時段,屬地氣象部門發布暴雨(臺風)橙、紅色預警信號,家長認為有必要延遲上學的,可以延遲上學、同時告知學校即可,學校對因此延遲上學的學生,不作遲到和曠課處理;已到學校的學生應服從校方安排,校方應保障在校學生的安全;如果放學前,屬地氣象部門發布暴雨(臺風)橙、紅色預警信號,天氣惡劣情況下,學校將延遲放學,采取措施保護在校學生的安全,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學生離校返家。 (二)防暴雨、防洪澇災害應急響應 當縣防指啟動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時,學校應根據應急響應等級采取對應措施,保障學生安全。 1.防暴雨、防洪澇災害Ⅳ級應急響應 學校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①停止室外活動。 ②低洼建筑物采取防水措施。 ③在縣、鎮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防暴雨、防洪、內澇工作,及時傳達預警信息及防范工作部署、應急響應信息,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④學校加強值班值守,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通訊暢通。 2.防暴雨、防洪澇災害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召集相關人員研究本單位暴雨或洪水、內澇應對工作。 ②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校車一般情況下不上路運行,確實必要外出的,應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 ③做好防洪防澇準備工作,指示疏散轉移低洼地、危房、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內學校師生和物資。做好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災害防范工作。 3.防暴雨、防洪澇災害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影響區域的學校要密切關注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和教育主管部門通知,適時停課。及時將停課有關安排通知廣大師生和家長。 ②學校值班人員、在校教職工要加強自身安全防護。 ③評估災害影響,根據實際組織應急搶險工作,必要時向屬地防指請求支援。 4.防暴雨、防洪澇災害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防范和應急救援工作,收集災情信息,視情況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到受災嚴重學校開展救援工作,必要時向屬地防指請求支援。 (三)防臺風響應 1.防臺風Ⅳ級應急響應 根據縣防指應急響應指令,啟動防臺風Ⅳ級響應。 ①在縣、鎮防指的統一領導下,研究部署防風工作,及時傳達預警信息及防范工作部署、應急響應信息,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②做好學校建筑物及設施的排查,做好加固、拆除工作。 ③計劃或正在舉辦集體活動的,及時調整活動安排,停止室外活動。 ④學校加強值班值守,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學校各部門根據職責加強防臺風指導工作。 2.防臺風Ⅲ級響應 根據縣、鎮防指應急響應指令,啟動防臺風Ⅲ級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指有關工作部署,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全力組織做好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 ②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密切注視臺風動態和降雨、風暴潮等預報,保持信息暢通,及時傳達貫徹縣委、縣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和縣防指部署,做好臺風防范工作。及時傳達氣象信息、報送災情信息和搶險工作部署。 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轉移師生遠離危險場所。 ④加強防抗臺風組織、動員,提醒師生、家長注意防范。 3.防臺風Ⅱ級響應 學校進入緊急防風狀態。根據縣防指應急響應指令,啟動防臺風Ⅱ級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縣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或紅色預警信號時,影響區域的學校要密切關注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和教育主管部門通知,適時停課。 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部署本單位防臺風工作。 ③學校通知家長應及時將孩子接回家,家長接送確有困難學生須留校的,學校應采取專門措施保護在校學生的安全。 ④學校值班人員、在校教職工要加強自身安全防護。 ⑤評估災害影響,根據實際組織應急搶險工作,必要時向屬地防指請求支援,收集災情信息并及時上報。 4.防臺風Ⅰ級響應 根據縣防指應急響應指令,啟動防臺風Ⅰ級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防風工作,召開緊急會議,動員部署防臺風工作。 (四)應急響應調整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根據縣防指指令調整、終止防汛防臺風應急響應級。 五、善后工作 (一)災后處置 1.在縣委、縣政府、縣防指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相關部門加強協作、條塊聯動,共同做好災后工作。 2.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3.做好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恢復工作,關心師生的學習和生活。 ①開展災后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復課安全; ②加強學校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現疫情、食物中毒等應做好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防止疫病傳播、蔓延; ③認真研究、合理安排復學課程安排,并及時告知家長學生。 (二)總結評估 做好經驗教訓的總結工作,對受災及損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和分析,根據市防指要求呈報。 六、其他事項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義務,但學校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開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二)加強搶險救災保障,組織搶險救災的費用列入應急防汛經費,統籌安排,快速撥付、及時結算。 (三)防汛防臺風工作中應落實相關疫病防控措施。 (四)宣傳、培訓和演練 1.學校應開展防汛防臺風、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防汛防臺風意識及能力;以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把氣象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等級所對應采取的措施告知家長。 2.學校應根據實際,通過安全培訓、汛前動員等方式,對教職工開展防汛防臺風相關培訓;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五)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汛防臺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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