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家庭經(jīng)濟困難,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驶蛎媾R突發(fā)重大經(jīng)濟困難,如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災害等導致生活艱難,難以承擔學習相關費用的學生,可申請貧困資助。家中有企業(yè)、高價值汽車、高規(guī)格住房、父母一方為在職在編人員,原則上不可申請。
二、申請材料準備
1. 家庭經(jīng)濟情況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出具,詳細說明家庭人口、收入來源、年總收入、人均收入等信息,并蓋章確認。
2. 學生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證明家庭成員關系及身份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清晰,復印在 A4 紙上。
3. 學生本人的學生證或在校證明:由所在學校出具,注明學生所在班級、學號、入學時間等,加蓋學校公章。
4. 致貧原因證明材料(如適用):如家庭成員重大疾病診斷書、醫(yī)療費用發(fā)票、殘疾證、受災照片及相關部門證明等,以說明家庭貧困的具體原因和情況。
三、申請流程
1. 獲取申請表:向所在學校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班主任或輔導員咨詢,領取《貧困學生資助申請表》。
2. 填寫申請表:如實填寫個人及家庭基本信息、申請理由等內(nèi)容,確保信息完整、真實,不得涂改,簽名處需本人手寫簽字。
3. 提交申請材料: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按學校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提交給班級輔導員或學校資助管理部門,提交時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順序,可準備一份材料清單一同提交。
4. 學校審核:學校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電話核實、實地家訪或向當?shù)叵嚓P部門查證等方式,確認材料真實性和家庭經(jīng)濟狀況,審核過程中可能會要求補充其他材料,申請人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配合。
5. 公示名單: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將在學校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接受全校師生監(jiān)督。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向學校資助部門反映,學校將進行復查。
6. 資金發(fā)放: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按照資助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和方式發(fā)放資助資金,一律通過銀行轉賬至學生本人農(nóng)村信用社銀行卡賬戶,學生應注意查收并妥善保管資金,合理用于學習和生活支出。
臨沭縣第三初級中學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