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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第二初級中學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和申請指南(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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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4 點擊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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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linshuxiandecjzx/2024-0000017 |
公開目錄 |
公開目錄 |
| 發(fā)布機構 |
臨沭縣第二初級中學 |
發(fā)布日期 |
2024-03-04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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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臨沭縣第二初級中學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和申請指南(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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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linshuxiandecjzx/2024-0000017 |
| 發(fā)布機構: |
臨沭縣第二初級中學 |
| 公開目錄: |
學生資助 |
| 發(fā)布日期: |
202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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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范圍
城鄉(xiāng)義務教育階段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補助標準
寄宿生:小學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非寄宿生:小學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辦理流程
①申請:生活費補助按學年申請。每學年開學初期,向?qū)W校提交申請,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
②評審:學校應成立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費補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本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情況進行評審。并提出本校當年享受生活補助初步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評審工作應按學年進行。每年春季學期應對轉(zhuǎn)學、退學學生情況進行統(tǒng)計,及時調(diào)整和變更資助學生信息。
③審核:學校將評審結果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④公示:學校應將義務教育生活費補助評審結果在校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⑤發(fā)放: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資金按學期集中發(fā)放。學校應將生活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卡或社會保障卡發(fā)放給學生,將發(fā)放情況逐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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