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石門鎮石門初級中學安全辦工作計劃(2023年) | ||||||||||||||||||||||||
| 2023-01-1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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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縣教體局工作思路,著力服務于全鎮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全面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規范》等安全法律法規和各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就是質量,安全就是節約,安全就是成績”的意識,以“平安和諧校園”創建為總抓手,明確責任,求真務實,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為廣大師生創設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為全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障,為“平安石門”建設作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教體局關于加強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全面排查治理學校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立較為完善的學校安全工作體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推進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不斷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學生自我保護能力,使學校安全隱患明顯減少,周邊環境狀況明顯改善,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使教師有一個安全祥和的工作環境,學生有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環境,確保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聲譽的提高。 三、組織領導 組 長:戴林 石門初級中學校長 副組長:付貞 石門初級中學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伏利華 石門初級中學副校長 尹夢雪 石門初級中學副校長 成 員:吳英帥 周 乾 王 偉 王元升 吳淑光 高志琦 四、具體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一把手戴林同志為組長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付貞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吳英帥為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要在每個班至少設1名安全委員。繼續組織校長、安辦主任、保安人員安全管理培訓活動,繼續落實安辦主任月例會工作制度。 2、嚴格責任落實。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原則。要將學校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教職工、每個崗位、每項工作、每個環節當中,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責任到人。 (二)、完善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實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應急演練、值班巡邏、信息報告、督查通報、安全考核獎懲、事故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努力提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水平。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強化制度執行力。 2、強化檔案管理制度。按照《臨沭縣學校安全檔案管理標準》要求,進一步規范安全過程檔案資料的收存、歸檔工作,嚴禁為應付檢查而突擊彌補甚至弄虛作假。 3、強化信息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自然災害、人身財產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事件要及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要加強校園安全工作信息報送。在每個月的30日前向鎮安全辦準確上報工作總結、下月計劃、工作動態、典型經驗、隱患臺賬等學校安全工作情況信息。 4、強化風險救濟制度。切實做好學生平安保險的投保、續保、理賠等工作。要堅持在學生及家長完全自愿的基礎上提倡投保。要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所有入保學生名單必須在班內公示。同時,要切實做好校方責任保險和教師意外傷害保險相關工作。 三、加強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 1、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開辟安全宣傳陣地,及時充實、更新安全宣傳內容,確保安全宣傳不低于學校整個宣傳內容的30%;校園顯要位置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都要張掛安全標語、掛圖、知識牌、提示語及警示標志等;要開展安全格言搜集、安全案例分析、安全漫畫評選、安全知識測試、安全故事比賽等活動,豐富校園安全文化內容。 2、切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開足上好安全教育必修課,做到有教材、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案、有檢查、有評比。通過主題班會、板報專欄、放假前、開學后、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消防宣傳月、交通安全日等多種形式和途徑開展活動,重點加強防震、防洪、防火、防爆炸、防觸電、防中毒、防傳染病、防意外傷害和實驗、用電、用氣、交通、餐飲、游泳及大型集體活動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加強學生德育工作和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形成學校各科室、年級齊抓共管的安全教育大格局。要堅持做到“六個必講”,即:大型活動必講安全,升旗儀式必講安全,全校教職工大會必講安全,班會隊會必講安全,雙休日及節假日放假前必講安全,學科滲透必講安全。 3、要重點進行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積極聘請公安、消防、交警、衛生、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員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治安防范、防火、防交通事故、禁黃賭毒、拒絕邪教、禁止網癮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和法制講座。聘請公安民警長期擔任法制副校長,爭取他們每月至少2次到校園開展工作。要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提高抗挫折能力,避免發生自傷、他傷等意外事故。學校要關注照顧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學校和教師要對學生中的矛盾糾紛提前預知、提前化解。 4、要強化對教職工的安全培訓。要充分利用《學校安全教育與安全管理》教材、《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實用手冊》、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網等資源,對全體教職工進行安全學習培訓,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充分發揮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的作用,通過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家校聯系卡、家訪等形式,讓家長了解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協助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配合學校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 四、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安全基礎 1、專職保安配備要到位。將治安保衛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報當地公安機關和縣教體局、縣公安局備案。 2、技防設施設備要到位。做到校園全時段監控、全方位覆蓋,不留盲點不留死角。校園監控室要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積極推動學校安全“云平臺”,切實提高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現代化水平。 3、校園警務室建設要到位。提升標準化校園警務室建設標準,主動聯系當地公安機關每月至少一次到校開展工作、檢查治安。繼續進行標準化校園警務室建設專項檢查驗收活動,提高權重分值,檢查結果納入學校安全年度考核評估中。 五、完善應急預案,加強疏散演練 1、完善應急體系。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隊伍;進一步修訂完善人身傷害、火災、食物中毒、擁擠踩踏、疾病流行、自然災害(地震、洪水、臺風等)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實效性。 2、積極開展緊急疏散演練活動。繼續把應急疏散演練作為學校的一項常規工作來抓,堅持每周利用課間操集合機會,組織一次學生和教師應急疏散演練活動,提高師生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自救互救、應急處理能力。要注重演練安全,堅決杜絕在演練過程中出現學生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要建立演練文本和聲像檔案資料。要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全市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工作的通知》。設立校園義務護衛隊、消防隊和搶險救援隊等,做好日常演練,確保能夠及時應對、有效處置校園治安、火災及自然災害等各種突發事件。 六、強化隱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實 狠抓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隱患排查與整改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恒久不變的重要課題。深入貫徹《臨沭縣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實施辦法(試行)》,嚴格落實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牢固樹立“隱患即事故”思想,堅持“日查、周查、月查”制度。要重點對治安防范、校舍設施、消防疏散、食品衛生、宿舍管理、學生乘車等進行檢查。要發動師生廣泛開展查找隱患“火眼金睛”行動,及時進行評比表彰,納入班級量化評估。要狠抓隱患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堅決不等不靠;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訂出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不出問題。實行安全隱患臺賬管理制度,逐級按時匯總、更新、上報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銷號情況,確保數據翔實、準確,切實落實隱患整改工作的動態化管理。實行安全日志制度,記錄每天的安全檢查、活動開展情況。 七、突出工作重點,抓牢關鍵環節 1、治安防范。一是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審查、通報、登記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危禁品等進入學校。攜帶學校物品出校的必須憑學校的批準單。外來人員入校必須持有效證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由校內人員領入,否則嚴禁進入校園。門衛對進入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情況下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門衛和學校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明確開、關校門時間并及時告知家長。學生上課期間,學校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學生出校必須由教師陪同至大門,否則不準出校。保安值勤時要統一著裝,要認真填寫值班、交接班記錄。二是加強學生上下學秩序管理。在學生上學放學重點時段,校門口要切實加強保安保衛力量,佩戴明顯標志;要安排一名領導和2名以上教師在校門口迎送學生;要爭取公安、交警在大門口、主要交通路口路段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三是加強治安防范。要嚴厲收繳管制刀具等攻擊性器械,嚴控學生打鬧。對滋擾校園治安事件,學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做好防控工作。繼續落實校園治安事件首遇制度和教職工值班、領導帶班的夜間巡查制度。 2、校舍安全。積極推進校安工程,加快校安工程進程。要建立健全校舍使用維修制度,定期對學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圍墻等進行排查,重點部位及時邀請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對存有安全隱患的校舍設施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整改措施,盡快消除隱患。決不允許學生在危房中上課。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要書面上報鎮政府和鎮中心校審查審批后使用。 3、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認真落實《臨沭縣教體局、臨沭縣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要求。一是要搞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三輪車、報廢車、超員超速車等違法違規運行車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具備騎車、開車資格學生不得騎車、開車;二是要爭取交警部門支持。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要聯系公安交警在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維護交通秩序。學校周邊路段交通標志不全、設施不到位的要主動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及時予以解決。三是積極主動協調配合交警、交通部門做好接送學生車輛整治工作,堅決禁止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要對所有接送學生車輛建立明細臺賬,并及時報當地交警、交通部門。采取定期和突擊檢查的辦法,每月至少進行2次檢查,嚴厲查處違規違法行為。四是要暢通舉報渠道。廣泛發動學生、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員對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情況進行監督,公布舉報電話,舉報違規違法行為。 5、消防安全。認真貫徹《山東省中小學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措施,配足配齊、及時維修、更新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對學生和教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方面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要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線的安全檢查檢修,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學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設施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要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違章點蠟燭等使用明火的行為,嚴禁違章接拉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學校改建、擴建、裝修等建筑工程必須符合消防規定。發生火災時,要立即組織實施滅火和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并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嚴禁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滅火。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生火險、火災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處理。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校長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交司法機關處理。 6、樓道疏散。凡有樓房的學校都要根據本校的具體情況,從學生實際出發,在出操、集合等活動中,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并安排教職工在樓梯間及學生集中活動場所負責維護秩序,管理學生。要定期檢查樓道、樓梯的各項設施和照明設備,確保通暢。要配足配齊消防及應急照明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并在顯要位置規范張貼張掛安全警示語和設置指示、警示標志;要告誡學生上下樓梯相互禮讓,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嚴防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7、宿舍管理。做好宿舍大門和出入人員管理,按時開關宿舍大門,嚴禁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認真落實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定期檢查維護宿舍各類設施和用品(門、窗、水、電、床、柜暖氣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相關領導或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消除隱患。嚴格執行學生請銷假制度,學生請假回家要填寫請假登記表,并告知家長和班主任,取得他們的同意方能準假。 6.加強宿舍區消防安全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開展宿舍區火災等應急疏散演練,每間宿舍門后張掛疏散線路圖。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8、疾病防控。嚴格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必須完善新生體檢、定期體檢制度,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掌握學生身體情況。對在體檢中發現的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要書面告知學生監護人,并建議其到上級醫院進行復檢。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堅決杜絕“臟、亂、差”。突出搞好季節性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及檢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積傳染性疾病的發生。認真落實臨沂市衛生局、臨沂市教育局《臨沂市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嚴格執行晨午檢和因病缺勤追蹤登記、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衛生防疫等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按照《臨沂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規劃》要求,將學生慢性病防治列入學校工作中。 9、設施設備。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學、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區嚴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物品等教學用危險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按要求進行運輸、貯存、領用、管理。學校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并加強管理。要加強對教學場地、設施、器材及體育運動安全管理。對教室、宿舍、食堂、運動場地、體育教學設施器材、教學實驗器材、教學和公共場地的桌椅、門窗、護欄、宣傳櫥窗、照明設施、線路等必須進行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隱情,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嚴防發生事故。體育器械、設備要牢固安全,體育運動教學、比賽必須向學生進行運動安全常識教育并加強安全保護,嚴防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 10、大型活動。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報上級部門審批,審批時要填寫好《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審批表》,審批報告要附安全管理措施、應急方案和責任人,要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提出預防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對于殘疾、體弱學生,學校應予以關照,要根據女生生理特點,在體力活動、室外活動時,視具體情況予以關照。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山林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及校外體育活動,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慶典、演出等活動。學校校長有義務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 八、整合社會力量,搞好周邊整治 及時掌握轄區內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動態,對師生反映、學校發現的治安亂點和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縣教體局和有關職能執法部門報告,切實形成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聯動機制。要重點排查校園周邊個體性矛盾糾紛以及精神病人和有嚴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實落實涉校涉園高危人員管控措施。要搞好社會宣傳。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爭取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會關注,形成綜合整治的強大合力。 九、嚴格考核獎懲,強化責任追究 1、認真搞好安全考核。按照《臨沭縣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臨沭縣學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修訂《石門初級中學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突出安全過程管理、日常管理,突出安全專項工作的推進,加大日常檢查結果和專項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權重分值。將安全管理情況納入對各班級、各科室以及教職工個人的量化考核評估中。 2、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全面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事故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制。突出責任追究。對思想不重視、管理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得力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單位和個人,在考核評估、升級達標、評先樹優、提拔任用、職稱聘任等工作中,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臨沭縣石門鎮石門初級中學 2023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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