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6-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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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教干教師一崗雙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關系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穩定,是作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條件。學校中層教干必須把師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督察所轄部門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為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真正創建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平安校園”。 一、學校堅持“一崗雙責”原則,作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必須把安全工作納入崗位職責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學校中層教干要加強對所轄部門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落實。 二、學校教干教師在值日時,加大校園巡視的范圍和次數,作到經常巡視校園,查看校園的每一個角落,要將發現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為工作重點,深入基層,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分管校長進行匯報。 三、學校教干教師負責管轄范圍內師生的安全教育,重點是樓道樓梯安全、交通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認真作好知道檢查。 四、職責追究 (一)由于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工作責任、經濟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二)本責任書各類安全工作責任人的職責是與其本身職務、工作任務相對應的不得推卸責任。職責完成狀況將作為考核政績的重要依據。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文件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后勤主任、安全辦主任: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學生在校住宿、飲食安全。注意做到責任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對學生安全教育,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安全宣傳,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干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保存完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為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①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②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嚴把學校食堂消毒措施關,進貨渠道關,防止食物中毒。 ③對師、生的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④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范。 ⑤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⑥嚴禁學生私扯電線、宿舍點蠟燭。確保用電、用火安全。 ⑦嚴禁師生對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攜帶、玩用。 ⑧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哄,禁止攀高,禁止追逐、打鬧等。 ⑨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⑩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并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附: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工作(包括教學區、宿舍區、實驗區行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并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每晚值班教干空崗的罰款5元。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實施細則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建立“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安全責任保障體制,本著教育先行、預防為主、多方配合、責任到人的原則,特制定本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1、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全體教職工 2、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各科室、各部門 二、責任追究細則 凡因人為因素,即本細則列出的追究主體思想不重視,制度不健全,管理、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明顯違反安全規定,對師生已有反映或正出現的事故苗頭視而不見、玩忽職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通報批評、行政警告、扣發獎金、調離崗位等處分,觸犯法律的相關責任者追究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全校通報批評 1、學生無故不到校上課,任課教師和班主任不按有關要求及時報告的;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無故曠課的; 3、工作期間飲酒的; 4、發現教學、生活設施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報告或接到報告后維修、排除不及時的; 5、教輔人員辦事不力,造成學校工作被動的; 6、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或到崗后不認真履行職責,飲酒、打撲克、上網聊天、玩游戲或長時間觀看影視作品的; 7、值班人員私自離崗或值班時發現異常情況不果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的; 8、各科室當天值班人員下班前(上、下午和晚上)未能及時關閉辦公室的窗戶,斷掉用電器電源,離開辦公室時不鎖門的; 9、不按規定要求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化學藥品等危險品進行管理,致使上述危險品流失的; 10、對有特殊安全操作要求的項目(用電、消防、體育器械使用等)不按正常程序操作的; 11、食堂、小賣部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把關不嚴,使不合格加工原料(米面、肉類、蔬菜、油鹽醬醋等)、熟食或假冒偽劣產品、三無產品、過期產品、腐爛變質產品流入食堂和小賣部的; 12、宿舍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學生寢休(午休、晚寢)秩序混亂的; 13、放學后學生離開教室時不關閉教室內用電器、不關窗戶、不鎖門的(由班主任和最后一節上課的教師共同承擔責任)。 14、發現學生在教室或宿舍內私接電源、私用充電器材充電或在宿舍內點蠟燭和蚊香(或抽煙)不及時制止的; 15、任課教師或班主任發現學生之間鬧矛盾不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化解致使矛盾擴大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全校通報批評,扣發全年獎金,當年內不得評先樹優。 1、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2、任課教師或班主任隨意攆走學生或把學生攆出教室外的; 3、第(一)款中所列情形,兩次以上(含兩次)者, (三)、以上第(一)、(二)款中所列情形給師生生命、財產帶來損害或造成學校財產損失,但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除全校通報批評,扣發年終獎金,年內不得評先樹優外,還要賠償損失。 (四)、第(一)、(二)款中所列情形,造成安全事故、師生人身傷害或給學校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在社會上造成較壞影響的,全校通報批評,賠償一切損失,扣發全年獎金,并建議教育主管部門調離本單位,若不能調離,三年內不得評先樹優、晉級晉職。 (五)、凡因責任人失職、瀆職造成重大事故,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實施細則未列到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四、本實施細則解釋權歸校長辦公室。 五、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 1、為研究討論和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 2、負責安全的部門或同志應做好學校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3、對于突發事件,分管領導要及時召開保衛科安全會議,并將會議結果向縣安全領導部門匯報,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時向教育局匯報; 4、對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會議上及時通報并研究; 5、對于重大事件,及時召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并向教育局分管領導匯報。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統一制定的《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三、學校要建立安全日查、周查、月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崗位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四、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五、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六、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七、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語音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高壓鍋爐、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危險地段、校內外住宿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筑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八、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九、校外住宿生宿舍實行領導包片、教師包人、定期檢查、及時將校方難以解決的隱患報告當地派出所,請求解決。 十、對基建工程檢查,要審察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是否規范。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樓道是供師生上、下,過路的通道,為了確保樓道的安全暢通,現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校根據青少年學生的特點和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條件、環境等客觀因素,做好各項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護欄和扶手必須完好堅固、走廊樓梯照明設備齊全,預防非正常傷亡事故發生。 二、學校堅決不搞緊急集合一類的活動,課間活動和放學時,樓道口安排教師值守,維護學生活動秩序。 三、成立“教師安全監督崗”(后附),主要維持下課課間學生活動秩序、樓層學生活動紀律以及上下樓秩序,避免樓道擁擠。 四、升旗儀式、做課間操、下課或臨時集會,班主任老師要提前到班級中,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樓梯到場,散會或散場按班級先后有序離開會場,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五、教育學生上下樓時必須分道而行,由安全監督崗老師專門負責;要求學生上下樓梯時有序緩慢右行,要聽從值班老師的指揮,嚴禁擁擠,當發現有學生摔倒時,學生應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將摔倒者扶起,及時送醫務室處理。 六、教育學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門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戲,不翻爬護墻使身體重心外傾,造成危險;不在走廊上“齊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損壞樓板。 七、師生共記“排隊右行,腳步要輕,不摸不靠,肅靜無聲”十六字原則。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崗位不到位造成傷害事故,崗位責任人要負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關于樓梯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學生安全,防止學生因擁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教師職責: 1、值班教師要切實從關注學生人身及生命安全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樓梯安全值班的重要性,防止因學生擁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 2、值班教師要在課間到指定位置(樓梯口),維持課間樓道秩序,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下樓路線為:左二、右二原則) 3、對不遵守紀律,不聽勸阻,故意擁擠的學生,值班教師要對其進行批評,并做好記錄報政教處。 4、值班教師在放學、集合時間要適當錯開,一樓正點下課,二樓推遲一分鐘,依次類推。 5、凡有學生在校,就必須有教師值班,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到多晚。 二、檢查落實: 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對教師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遵循誰上課誰值班的原則,落實到具體人員。對拒不值班或值班不認真的教師進行批評,并實行責任追究。 三、追究細則 1、對值班不認真的教師,當面進行批評,并勸其改正。 2、在檢查中發現一次不值班的教師,在年級內進行通報批評;兩次不值班的教師,在學部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寫出檢查;三次不到的教師,在全校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向校委會做出書面檢查。 3、對拒不值班的教師,或值班不認真,發生安全事故的教師,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事故預防及匯報制度 一、學校事故概念的鑒定:學校事故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 二、學校傷害事故的類型:運動傷害、課余傷害、校外活動傷害、特殊體質傷害、體罰傷害等。 三、學校事故的分類: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四、學校事故的預防: 1、加強制度管理,認真落實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2、經常地對學校教學設備進行維護和維修,以杜絕事故隱患發生。 3、增強工作責任心,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崗位責任制。 4、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5、組織教學活動,尤其是體育課、活動課、校外活動要精心組織,采取合理的保護措施。 6、對學生特殊體質和疾病要及時掌握(學生及家長必須告知),做好記錄,并告知相關人員。 7、尊重學生的人格,充分考慮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防止由于過激言語導致學生意外自傷、自殘、自殺。 五、學校事故匯報程序: 1、一般事故由第一責任人向傷害學生的班主任匯報,班主任于第一時間向政教處主任匯報,政教處主任于每周的校務辦公會議向學校匯報。 2、重特大事故由第一責任人向傷害學生的班主任匯報,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向政教處匯報,并及時采取搶救措施,制止傷害加深發展。政教主任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六、學校事故的處理原則:先救護,再匯報。 七、學校事故的救護:事故的第一目擊者(學校教職員工)為事故處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救護,必要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共同實施救護。班主任是當然救護者。 八、學校事故的責任認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認定事故責任。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校園安全檢查制度 一、為了保證校內師生的正常學習、生活秩序,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制訂本檢查制度。 二、校內綜合安全檢查巡視:由總務主任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設施、水電設施、食品衛生、運動器械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綜合檢查每個月進行一次。 三、食堂衛生以及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實行日檢制度,由學校老師負責,安排在每天上午進行。 四、水電設施、消防設施、運動場地及器材的日常安全檢查由總務主任負責,帶領水電工重點檢查容易發生傷害事故的電路設施、體育器械等,發現問題,隨時解決。 五、學校門衛每天定時巡視校園校舍三次,主要檢查門窗、電燈、防盜門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領導或派出所聯系。 六、學校每周安排一名行政干部值周,具體任務:早晨巡視校園秩序,學生安全進校,維持校門口交通;白天校內巡視,中午維護在校學生秩序和進出校門安全;晚上放學維護校門口的學生秩序,保證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軌行為。 臨沭縣北城實驗學校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消除消防和用電事故隱患,維護學校及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現以《消防法》和學校學生管理的有關規定為依據,并報經校領導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保護學校及學生的財產生命安全人人有責,堅決貫徹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精神。 2.愛護消防設施。破壞消防設施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并賠償相應損失,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3.為了避免火險隱患,公寓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棒、電熱杯、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使用立即沒收,擁有者、使用者將被給予警告處分,情況嚴重者給予記過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4.公寓內嚴禁點燃蚊香、蠟燭,嚴禁吸煙,違犯者處以警告處分,情況嚴重者,可從重處分。 5.公寓內不得私自接裝插座,不得將活動插座放在床鋪上使用,一經發現則立即沒收,并給予警告處分,情況嚴重者,可從重處分。 6.由于違反本規定而造成重大事故者,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7.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規范用電,堅決消除一切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隱患。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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