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三初級中學教師綜合考核實施方案 | ||||||||||||||||||||||||
| 2023-02-1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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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師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的共同提高,以內容全面、主體多元的原則為指導,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考核內容包括德(職業道德10分)、勤(考勤10分)、績(工作實績60分)、能(工作能力20分).獎勵分五大項,實行量化賦分的辦法。 一、德(滿分10分)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忠實履行崗位職責。嚴謹治教,鉆研業務,精益求精。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做好輔導、考核、評定工作,在教學中不出現科學性、知識性錯誤。 3、熱愛學生,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歧視、侮辱、排斥、挖苦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關愛每一位學生。 4、遵紀守法,廉潔從教,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吃請和禮品,不向學生家長謀私利,不向學生推銷任何商品,不強制學生集體購買復習資料、教輔讀物,不違規搞有償家教,不亂辦或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名目的輔導班,經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屬實扣師德分2分,情節嚴重的師德實行一票否決,當年不能評先樹優。 5、為人師表,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在教學工作中使用規范的職業用語,誠實、守信、公正、嚴格,處處做學生的表率。尊重家長,虛心聽取家長意見,密切保持家校聯系,認真做好家訪工作。 6、學校承擔外派任務活動,無故不參加或出現重大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除師德分1分,遲到一次扣師德分0.5分。 二、勤(滿分10分) 1、嚴格遵守《臨沭縣第三初級中學教師考勤制度》,考勤賦分依據教師簽到和查班、監考、閱卷、集體備課及學校校會、教師業務培訓等大型活動考勤記錄。 2、考勤情況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并及時公布,學期末匯總計入教師綜合考核。 三、能(20分) 具備規定的學歷要求,具有較強的專業學科水準,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健康成長。按規定做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實效,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承擔或參與教改實驗,積極參加學校和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注重學習,能獨當一面,工作效率高。更新觀念,積極探索教育教學方法,努力掌握現代化教學手段。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具有創造性。 (一)常規(滿分17分) 1、教師個人常規檢查,每次每項檢查不按時上交的每次扣0.2分,不交的該項扣5分。數量和質量要求:每次每項數量達不到縣教研室要求的每少一次減0.1分;質量欠佳的減0.2分。 2、各種材料(計劃、總結、外出學習匯報及業務學習等材料)按時上交,不交的每次扣0.1分。 3、兼課教干常規材料規定:兼課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教干(含代理系統工作的中層副職),常規材料賦分按本備課組常規平均分進行賦分,教研室要求必須有的如聽課記錄等項目必須齊全,根據數量和質量按《教師常規檢查》進行賦分,工作在平時要落到實處,禁止弄虛作假,其他教干常規檢查同學校其他任課教師。 (二)活動(計3分) 1.講課比賽、優質課、教學技能大賽評選:省、市、縣、校一等獎分別計3分、2分、1分、0.5分;省、市、縣、校二等獎分別計2.67分、1.67分、0.67分、0.33分;省、市、縣三等獎分別賦2.34分、1.34分、0.34、0.2公開課、示范課等同于同級別的一等獎;說課、錄像課、優課、微課減半。 2.發表論文(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能查到刊物名稱,文章能在中國知網、維普網、萬方數據、龍源期刊網等官方數據庫查到,期刊主辦單位必須是教育專業部門,刊物是教育專業類的):省、市分別每篇計0.5分、0.3分。(發表的論文在縣教學專項督導時不能提供出來為學校加分的不再加分之列,論文每學期交1篇)。論文評選(由教體局有關科室層層推選,有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省、市、縣一等獎分別計1分、0.5分、0.3分;省、市、縣二等獎分別計0.6分、0.4分、0.2分;省、市、縣三等獎分別計0.4分、0.3分、0.1分;課件、典型發言、案例、教學設計、課程資源評選、數字故事、科技制作、校本課程評選等,等同獲獎論文。發表論文及其他評選只第一作者加分,第二作者不加分。 3.輔導獎(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有教育主管部門獨家或組織參與蓋章):賦分標準同論文評選(備注:同級同類只限最高級別一個) 4.音體美信教師活動輔導賦分細則: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競賽,有教師輔導獎的賦分標準同論文評選;沒有輔導證件的相關輔導教師,根據所輔導學生取得的一個最高名次或等級參照論文評選標準賦分,不按學生獲獎證件累計積分(備注:同級同類只限最高級別一個)。 5.課題或科研成果(教育部門備案結題):國家(省)、市、縣級課題的負責人分別計分2分、1.5、1分;參與成員分別計1.5分、1分、0.5分。教科研成果獎(需有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業務部門蓋章):國家(省)、市、縣一等獎分別計3分、2.5分、1.5分; 國家(省)、市、縣二等獎分別計2.5分、2分、1.5分;國家(省)、市、縣三等獎分別計2分、1.5分、1分(教科研成果獎如果有成員,成員減半) 6.榮譽稱號不予賦分。 7.以上項目以證件在學校登記的時間計入相應的學期考核。證件積分時間段: 第一學期:7月1日—1月31日; 第二學期:2月1日—6月30日。 說明:①參照證件原件,不接受各項證明。②上學期證件不能沒有按時到位,來到登記后,自動轉入下學期賦分(不按時登記的不予賦分)。 四、績(滿分60分) 此項按照《文化課教師教學成績評價方案》執行。 五、獎勵分 (1) 工作量:滿工作量為3分,班主任加1.5分,教干加1.5分,備課組長和教研組長各加0.75分,可累加,最高6分。 各學科工作量按臨沭縣教體局文件規定執行。教學不滿工作量,但在學校兼職為滿工作量。其他超工作量或不滿工作量的教師按滿工作量的Y/X進行加、減賦分:(即3乘以Y/X,其中分子Y為所帶班級數,分母X為滿工作量班級數,四舍五入至千分位), (2)輔導學生社團活動教師每項加0.25分。多人輔導每人取平均值賦分。 (3)臨時性工作每周按0.15分加分。 一學期獎勵分在每學期末計一次。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作為對教師評聘、職稱晉升、評先樹優、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并計入教師個人檔案。 2、凡教師因打罵體罰等造成學生輟學的,或因有償家教、亂收費亂征訂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對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優樹先資格。 七、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施,解釋權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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