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2021年教師教學成績量化細則 | ||||||||||||||||||||||||
| 2021-12-2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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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全鎮教育教學質量,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教師的工作競爭意識,為教師的年度考核、評先樹優及職稱評聘提供重要依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教學成績量化考核細則。 一、考試考核學科界定: 考試學科:語文、數學、英語。考查學科:道德與法治、科學、信息、美術、體育、音樂。 考核方式:各學科以學期結束前教研室統一組織的調研作為依據。書面考核的學科有: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技能考核的學科有:科學、信息、體育、音樂、美術??疾閷W科是否需要書面理論檢測視上級相關規定。 二、教學成績的計算: 1、語數英學科的教師教學成績量化:以教研室統一調研成績作為依據,考試學科量化合格率、優秀率、平均分;考查學科量化平均分。考試學科三項指標所占比率為優秀率為20%、合格率為30%、平均分為50%。 2、附加分: 檔次浮動:為鼓勵基礎薄弱班級老師的工作積極性,以上一學期量化(不含上次檔次浮動成績)成績為依據,所帶成績名次在以上幾項得分的基礎上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加分后成績居第幾名評先樹優用到教學成績時就與第幾名的成績同成績同名次對待,不影響其他人的排名,自己原名次空缺、后面成績名次不向前遞補。 以上1、2大項所涉及到的分數之和為老師本學期總的教學成績量化結果,按最終的量化積分排名(在進行成績分析、上報縣班級成績、下一學期計算成績浮動等需要客觀使用教學成績時,以未加名次浮動分的成績名次為準)。 3、關于主科帶多個班或年級的,在評先樹優時:計算時以優班名次成績*0.8+差班名次成績*0.2的方法計算。例如:以13個班的年級為例,教學質量獎的成績計算(第一名45,最后一名25),某一老師有最優班第1名(45分),最差班第七名(35分),則最后成績為:45*0.8+35*0.2=43分 4、考查學科教學成績量化: 考查學科成績由各學校進行量化,成績分檔、公示,計入教師年終績效考核中的績里面體現,如不分檔,則成績按最低分處理。教研室組織抽測,依據抽測成績對學校進行量化,分A、B、C三檔,公示后作為量化成績使用。 三、說明: 1、教學成績在使用時,除有特殊規定需使用原始成績外,均以教師在本年級本學科所占名次、按名次等分差計算。例如:在教學質量獎評選時第一名是45、最后一名25??偡植?0分,則教師成績Z=45-[20÷(班級數-1)]×(名次-1),即按名次進行等差賦分。 2、計算每個班級的量化成績時以實有人數為準,不再按照百分比去除。以下情況可去除相關學生:轉學休學等手續辦理中(以學籍管理員出具證明為準)、實際生病住院(家長傳圖醫院證明、治療單據等)的、經研判后確屬智力缺陷的在成績計算時給予去除,不考慮無學籍、轉走無手續找不到人等任何因素。嚴禁以任何理由不讓學生參加檢測,否則該班所有學科按最低成績計,通報校長、班級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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