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臨沭街道中心小學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 ||||||||||||||||||||||||
| 2023-02-1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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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我校互聯網信息發布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切實規范管理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工作,確保我校信息發布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行嚴格的上網信息審批制度,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應的審批程序。 二、堅持“信息提供人員自審,分管領導審批、信息發布人員查缺補漏”的流程,切實加強對互聯網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的嚴格把關,做到有專人負責,有領導分管,確保上網信息安全。未經主管領導審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網發布。 三、在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時,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和個人利益的內容出現,確保上網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確保發布信息的合法、可靠和安全。 四、要切實加強對信息撰稿人員和信息上網人員的教育管理,切實提高他們的保密業務水平,進一步增強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從源頭上和出口上把好關。 五、信息發布人員要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平臺賬號和密碼,并設置復雜度高的密碼,并定期更換密碼,更不得泄露給他人使用,嚴格確保賬號安全,嚴防賬號外泄造成信息發布問題。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賬號密碼外泄而引起信息發布問題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如平臺發布管理人員更換,必須第一時間更換平臺登陸密碼,或封停原發布人員賬號。原發布管理人員離崗后,必須遵守信息保密義務,不得隨意外漏信息平臺的機密內容。 七、一旦發現發布信息問題事件,要第一時間刪除和撤銷違規信息內容,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并報告主管領導、校長以及上級主管部門。 八、如因個人未嚴格遵守本制度,而造成信息發布違規事件,為學校造成負面影響或損失,將逐級追責,對主要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存在主觀故意且情節惡劣的,將依法交執法部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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