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青云初級中學考試制度 | ||||||||||||||||||||||||
| 2022-02-21 點擊數: | ||||||||||||||||||||||||
|
||||||||||||||||||||||||
|
||||||||||||||||||||||||
|
考試是檢查學生學習情況和教師教學效果的主要手段,學校用適當的考試來推動和保證課堂教學按照規定的要求有秩序地進行。對于期中、期末及平時的抽考,學校由教導處認真組織,每學期認真組織,以最大的程度營造一個公正、公平的競爭氛圍。為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進展,進一步嚴肅考風,嚴明考紀,特制定此考試制度。 一、對教師的要求 1、命題、制卷 每次考試的題目的難度和題量要適中,應按大綱要求命題,制卷不能出錯且不能使用成品題。各個環節要嚴守保密制度。平時抽考要到教導處登記,統一進行。 2、閱卷 閱卷必須教師獨力完成,不允許有學生替改試卷的現象出現。閱卷完畢,認真統計成績,反復核對,確保無誤后將考試成績記載在冊,有針對性的對試卷分析利弊得失,填寫好試卷分析報告。 3、教師將試卷當面分發到學生手中,要求改正錯誤,并做再次檢查,教師講評試卷要求學生寫考后反思并發補償性訓練題要求學生當堂完成。 二、成績評定 學生成績評定:任課教師要對每次考試成績認真統計,實行趨向分析法進行評定。不諷刺,不打擊學生,用激勵性語言鼓勵學生提高成績。在班級不排隊,不分等次。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