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莊鎮中心小學教職工職稱推薦方案 | ||||||||||||||||||||||||
| 2023-02-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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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更好的落實國家職稱評聘政策,切實做好曹莊鎮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穩步健康發展,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特制定曹莊鎮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評聘辦法與程序 1.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通過教師職稱評聘實施辦法。 2.教師職稱評聘工作小組對評聘人員進行民主考評。 3.公示擬評聘人選,確定評聘人員,推薦上報臨沭縣教體局人事科。 4.各校推薦考評工作人員必須工作2年以上,否則不準參評。 二、評聘范圍 1.按上級文件要求,符合申報中、高級教師職稱條件的教師。 2.在職在崗教師。 三、考評辦法與賦分標準 以教師任現職期間業績為主,兼顧教師的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學歷和職務等,由教師職稱評聘委員會小組,逐項加分,得出評價指標積分,作為評聘的主要依據。 1.學歷:從參加工作起,初中記0.3分,高中記0.5分,中專記0.6分,專科記0.9分,本科記1.2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記1.5分。相應學歷的年限乘以分值量相加即為學歷得分。 2.教齡:從參加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記1分(脫產進修期間不算教齡)。按周年計算。 3.年度考核:任現職以來近5年的年度考核優秀每年記2分,合格每年記1.5分。 4.任職年限:滿任職年限的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 5.榮譽稱號(任現職以來每學年限2件,最多交10件) (1)教師節表彰的優秀教師、先進個人、優秀教育工作者(蓋有政府或人社部門公章的)、十佳班主任(從百名優秀班主任中推選產生的)、按國家級12分,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6分,鎮級3分進行賦分。 (2)教育主管部門(指教育部、廳、局,下同)獨立表彰的百名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教學、綜合督導表彰的先進個人、德育先進工作者,按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縣級4分,鎮級2分進行賦分。教育部門其他科室表彰的先進個人按相應級別減1分。 (3)其他行政機構與教育主管部門聯合表彰的各種榮譽稱號,按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鎮級1分進行賦分。 (4)凡無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榮譽證書,一律不計分。 6.業務成果((1)(2)(3)(4)項任現職以來每學年限2件,(5)(6)(7)項總數限3件,最多交12件。) (1)政府督學、兼職教研員、教學能手、教學新秀:按國家、省、市、縣、鎮分別計12分、10分、8分、6分、3分。 (2)教學質量(成績)獎:市、縣、鎮級分別計8分、6分、3分。 (3)優質課評選、技能大賽:按省、市、縣、鎮級分別計10分、8分、6分、4分(一等獎計滿分,每降低一等次減1分)。(公開課、示范課按相應級別一等獎計分)。 (4)輔導獎、指導教師、課件、案例、課程資源等:按國家、省、市、縣、鎮級分別計8分、6分、4分、3分、2分(一等獎計滿分,每降低一等次減1分;教具制作、電腦作品制作按本項得分減半),以上提供的證件須是教育主管部門層層評選中獲得的證書。 (5)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教研成果,必須由教育部門層層推薦并結題:課題負責人按市、縣、鎮級分別計8分、6分、2分,成員按市、縣、鎮級分別計4分、3分、1分。 (6)遠程研修中獲得的指導教師、優秀學員;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計5分、4分、3分、2分,以上提供的證件須是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活動中獲得的證書。 (7)優秀裁判員、教練員、優秀運動員等;按國家、省、市、縣、鎮級分別計10分、8分、6分、4分、2分,以上提供的證件須是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活動中獲得的證書。 7.教學成績:教學成績滿分40分,根據晉級人員按任教年級學科分成三擋,前三分之一積40分、中三分之一積38分、后三分之一積36分。主要教干(指中心校成員、校長必須帶課)成績在全鎮中游以上計滿分。 8.民主評議:參照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評議賦分。滿分20分。評議時原則上不能低于滿分的80%。 9.附加分 (1)任職情況:現在職在崗得20分,在職不在本單位的得10分。 (2)班主任得分:近三年來任班主任的每年加2分,中心校成員和學校教干享受班主任的待遇,兼職的不重疊加分。擔任班主任時間間斷的,只加任班主任時間段的分值。 10.說明 (1)綜合量化賦分分數相同的,分別以參加工作時間、第一學歷、職稱評審時間排序,高者優先。如再相同,由評審小組民主評議決定。 (2)依據臨沂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中專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職稱評聘申報。 ①交流教師交流期間不得在原單位職稱評選; ②支教教師不得在支教單位參與職稱評選; ③參與有償補課,亂訂資料、亂收費的,師德失范,損害教師形象或學校聲譽的違法、違紀行為對學校造成較壞影響的; ④達不到標準工作量的不得申報; 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⑥弄虛作假者; ⑦有較大教學事故一次以上的(見《教育教學工作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 (3)教師提供的證件必須是原始件。如有特殊情況,由曹莊鎮中心小學職稱評聘領導小組及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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