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白旄初級中學2021年縣級優秀教師、優秀先進個人、優秀班主任評選辦法 | ||||||||||||||||||||||||
| 2021-12-3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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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打造一支思想過硬、知識淵博、品德高尚、精于教育、勤于育人的教師隊伍,加快名師工程建設,促進學校健康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原則 堅持優中選優和公開、公正的原則,推薦過程重條件,重社會影響,接受師生監督。 二、評選時間 根據教師節縣級表彰時間確定 三、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師德標準:要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勤奮務實,敬業奉獻,關心集體,團結同志,在廣大師生中威信高,公眾形象好。 2、專業知識:任課教師要熟悉本學科知識結構體系,掌握教育科學知識,有效地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育實踐。教輔人員要具有完成本崗位工作的豐富經驗和管理能力,服務水平高,工作態度好。 3、育人工作: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能積極參與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以愛心對待問題學生,促使問題學生逐步改變自我,健康成長,具有豐富的育人經驗。 4、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 (二)、限制條件 出現下列情形當年度不得參與評選。 1、體罰學生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 2、給學校帶來較大負面影響或被教育局通報批評的。 3、每學期曠課超過3節以上的或每學期曠工超過2天的。 4、每學期累計請假超過20天的(法定假除外)。 5、本年度有三亂(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行為的。 四、評選辦法 依據本學年度兩次綜合量化積分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同名次者按下列順序依次優先確定:班主任或教干、備課組長、年終考試高分率縣名次,如仍有重復,由教干、教師評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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