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中山路小學教師管理 教師職稱評聘方案 | ||||||||||||||||||||||||
| 2022-09-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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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中山路小學教師管理 教師職稱評聘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落實上級職稱評聘政策和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的評聘原則。 二、申報條件 符合當年度文件中規定的申報標準條件。 三、賦分標準 1、教齡賦分:每年0.75分,計算方法:從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計算。校齡賦分:入校滿1周年得3分,每多1年加0.75分。 2、職務賦分:入校以來擔任班主任、輔導員(含校委會成員及中層正副職)任職年限符合文件要求的每年1分,不設上限。 3、任職年限:滿任職年限的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 4、年度考核:近3年的年度考核,優秀等級每年記2分,合格等級每年記1.5分。 5、綜合獎勵(證書限3件):指政府、人事、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教學能手、優秀(特級)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教學能手(名師)、勞模等,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縣級4分;專項獎勵及其他部門表彰的榮譽按相應級別減半賦分。校級2分。 6、教學成果(證書限3件):教學成績獎、優質課評選、技能大賽等: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縣級4分(一等獎記滿分,每降低一等次減1分)。教育主管部門層層推薦的,公開課、示范課按相應級別一等獎記分,錄像課按照同級別減半賦分。 7、教研成果(證書限3件):教研獲獎(同一次評比中,以最高等次計分) (1)課題研究:已結題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課題分別記7分、6分、5分、4分(課題負責人記滿分,成員得人數平均分);課題階段成果按評選的論文賦分。 (2)獲獎論文、課件、理論測試、輔導獎:按國、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一等獎記滿分,每降低一等次減1分,縣級三等獎記0.5分)。以上提供的證件須是教育主管部門層層評選中獲得的證書。 8、論文、論著發表(限3篇):教育論文、論著(必須是在國家正規期刊發表且不少于1500漢字)。省級及以上記5分、市級記3分(500字以上不足1500漢字的得分減半)。第一作者計滿分,其余不計分。如重復發表,只按其發表在高一級刊物計分;各類期刊增刊上發表的文章、各級教育學會結集出版的書籍中收錄的文章一律不記分。(發表的論文、論著,需標明作者的詳細工作單位或者相關的證明材料) 9、工作實績:近3年各學期教師綜合量化積分排名均在前三分之二記3分,每少一次減0.5分。校委會成員因工作分工不能參與教師綜合量化積分排序的,依其分管的工作實績在縣里排名推定, 如其分管的工作當年受縣表彰則視為工作實績達標,享受本項加分。 四、其他 1、以上所有榮譽證書均為任現職以來的,兼職管理員為現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評聘資格: (1)師德失范,對學校造成較壞影響的。 (2)年度考核不稱職者。 (3)聘任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3、依據賦分標準量化出現分數相同情況,依據以下原則依次排序(1)校齡長者居先(2)教齡長者居先(3)任職年限長者居先。 4、未盡事宜,由評聘領導小組解釋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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