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縣教體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經調查,您今年正月十七日在愛貝爾幼兒園交納了上半年的保教費,當時您與幼兒園簽訂了孩子入園協議,其中約定“除了不可抗力、幼兒重大疾病住院等原因外,原則上不得中途退學,否則不予退還保教費,但可以作為繼續保教費用”。這一點,您是簽字知情的。根據您的工作地點變動到異地的實際情況,確實不適宜孩子繼續入學,我局召集您和園方進行了協調,幼兒園最終同意退還5000元,并一次性打入您的銀行卡賬戶,您對此非常滿意。感謝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順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