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讀: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臨沭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 2023-05-1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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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臨沭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現將《關于公布臨沭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起草情況匯報如下: 一、文件出臺的必要性 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規定重大行政決策范圍是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運行的前提,明確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通過決策機關預先確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促進決策機關做好決策計劃,增強領導干部對決策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促進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的健全落實。近年來,我縣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要求凡是列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都要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二、文件起草依據 該文件起草的依據是《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臨沭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三、文件起草過程 2023年3月29日,臨沭縣司法局下發了《關于報送臨沭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通知》,面向各縣直部門單位征求決策事項建議,共報送建議事項8項,后經再次征求意見、法律顧問論證等程序,形成了《臨沭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四、主要內容 《目錄》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大局和重點工作,以落實戰略部署、保障服務民生為重點,采用“清單”式列舉決策事項7項,涉及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環境衛生專項規劃、綠道系統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修編、“十四五”水利建設規劃、現代水網建設規劃、中心城區社會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等多個方面。 對于未列入《目錄》、提請縣政府審議研究、需合法性審查的事項,原則上將不再受理;因上級政策臨時調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報縣政府研究事項,決策承辦單位應當說明相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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