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沭縣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 ||||||||||||||||||||||||
| 2018-09-2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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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臨沭縣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沭政發〔2018〕13號)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隨著依法行政的推進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加強,國務院、省、市政府對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7年底市政府出臺了《臨沂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加大了對規范性文件監管力度。我縣于2011年出臺了《臨沭縣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編號和公布的規定》(沭政辦發〔2011〕7號)、2012年出臺《臨沭縣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沭政發〔2012〕23號)、《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的通知》(沭政辦字〔2012〕14號),雖然這三個文件較好地推動了我縣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開展,但是不能適應新的管理要求。 新的形勢下,法制局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經驗,借鑒外地做法,形成了新《規定》。 二、起草依據 根據《山東省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山東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臨沂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三、主要內容 《規定》共10章62條,分為總則、計劃編制、起草送審、合法性審查、審議與簽署、三統一制度、備案與解釋、實施與評估、清理與匯編、附則等。 (一)關于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為了增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合理安排文件起草和審查力量,加強工作調研,保證文件制定工作優質、高效、有序進行,對文件制定計劃進行了強調,法制局每年底根據各部門提報的文件建議項目,編制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計劃,報政府批準。未列入年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原則上不予受理審查。 (二)關于規范性文件起草送審。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規范性文件時,既要在行政機關、系統內部征求意見,也要廣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眾重大利益調整或者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社會關注度高的規范性文件,起草部門要通過咨詢協商、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實地走訪、組織聽證等方式廣泛聽取行政管理對象和專家學者意見,特別是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對反映集中的熱點問題應及時反饋公眾意見采納情況,不予采納的,公布意見采納情況時要說明理由。 (三)關于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要從制定主體、適用對象、文件內容等方面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準確認定,確保把所有的規范性文件都納入合法合規審核范圍。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提交會議審議、作出決策。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定有關或者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應當按規定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審查。 (四)關于規范性文件的三統一制度。制定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未經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無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另外,規范性文件必須在政府(部門)網站的規范性文件專欄公布。落實同步解讀機制,應于規范性文件公布后第一時間在政府(部門)網站和媒體發布解讀材料。 (五)關于規范性文件的備案與監督工作。經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規范性文件印發后,要及時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報送備案,同時通過山東省規章規范性文件電子監督平臺報送。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把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貿易政策合規審查等融入日常備案審查工作,及時糾正違法違規或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問題文件”。 (六)關于規范性文件的評估與清理。規范性文件應載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有效期為3年至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1年至2年。規范性文件施行日期與公布日期的間隔一般不得少于30 日。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屆滿后需繼續實施的,應在該文件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進行評估。同時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制定、修改、廢止等情況,及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匯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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