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項舉措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管理 | ||||||||||||||||||||||||
| 2020-05-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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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機制。出臺《臨沭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代理機構考核管理辦法》,對進入我縣交易中心開展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實行累計扣分制,累計扣分達到一定數值的進入業務提升期,期間不得進場開展業務,共有6家代理機構因扣分太多被強制進入業務提升期。 二是建立誠信黑名單制度。代理機構及其專職人員出現嚴重不良行為,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或者被有關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禁止進入交易中心平臺開展代理活動。目前已有3家代理機構被禁止開展業務。 三是實行代理機構業務技能考核。通過考試的形式將《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作為主要內容,通過考試的形式,對代理機構進行技能考核。共組織31家建設工程代理機構和39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參加了技能考核,將考核結果及時公布,為招標(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提供業務水平參考依據,以考促學,極大了促進了代理機構業務水平的提升。 四是實行招標(采購)人評價機制。招標(采購)活動結束后,招標(采購)人通過填寫《招標代理機構評價意見反饋表》,對代理機構的服務態度和業務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將招標(采購)人滿意程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極大地促進了代理機構服務意識的增強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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