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工作匯報 | ||||||||||||||||||||||||
| 2021-11-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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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管理工作,促進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維護全縣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臨沭縣于2021年3月1日制定了《臨沭縣2021年度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并開展了對全縣375家醫療衛生機構的傳染病防治暨醫療機構醫療廢棄物的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如下: 一、檢查情況 本次監督檢查共出動監督執法人員285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23輛次,下達監督意見書375份,發現問題72條次,現場整改36條次,立案處罰65家,其中當場處罰23家,一般程序立案處罰42家,罰款8.6萬元。主要從預防接種管理情況;傳染病疫情報告情況;傳染病疫情控制情況;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六方面進行了監督檢查。 醫療廢棄物主要從以下幾方面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制度、應急方案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培訓情況;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登記的情況;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情況;醫療廢物的處置情況;未經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輸液瓶、輸液袋的處置情況;重點檢查醫療衛生機構是否存在將醫療廢物交由未經環保行政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處置的行為;是否存在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行為等。 二、存在問題 1、對疫情防控執行認識、執行力度等不夠。經檢查發現普遍存在對疫情防控存在敷衍了事的現象,有的醫療機構未設置預檢分診、資料記錄不規范、不完整、不全面、額溫槍不能用等現象。 2醫療廢物管理制度不健全。個別醫療機構存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不完整、無醫療廢物管理組織、缺少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以及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流程未上墻等問題。 3、醫療廢物管理不規范。個別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未存放于專用的黃色垃圾桶內;未使用專用的黃色垃圾袋;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混放;利器盒使用不規范,甚至存在重復使用現象;醫療廢物轉存無交接記錄本,或者交接登記本內容登記不完整。 4、醫療廢物管理培訓效果不理想。在檢查中發現,各醫療機構均進行了醫療廢物管理培訓,但是現場提問部分醫務人員不能正確回答醫療廢物的正確分類和管理方法,顯示出培訓工作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5、醫療廢物暫存地設置不規范。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合格,未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消毒設施不完善,無紫外線燈管,無防護用品等。 6、由于集中處置單位運輸不及時,部分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超過48小時。 三、下步計劃 在以后工作中,臨沭縣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大隊將繼續按照國家、省市部署和要求,認真努力開展好工作,履職盡責,以人民群眾的健康為第一位,繼續深化與各部門之間的聯動執法,形成執法合力。繼續以專項執法、日常監督、聯合執法等多種形式,嚴厲打擊各項違法行為,加大媒體曝光力度,形成長效監督機制,為保護全縣人民群眾健康努力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臨沭縣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大隊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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