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為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 | ||||||||||||||||||||||||
| 2021-07-2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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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非免疫規劃疫苗使用指導原則(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977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的通知(國衛疾控發[2021]10號) 其中都涉及到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的內容。 其實早在2007年,原衛生部印發《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中就包括了兒童免疫程序,并規定在現行全國范圍內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常規接種。通過接種上述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傳染病。 隨后2016年,印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16年版)》中給出了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建議。 今年印發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第三部分常見特殊健康狀態兒童接種,再次明確了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的內容。 今天,讓我們簡單介紹一下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的原則、兒童HIV感染診斷、兒童感染癥狀的診斷、兒童免疫抑制的診斷等相關內容。 一、如何診斷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HIV感染 15 歲以下及 18 個月齡以上兒童符合下列一項者即可診斷。 1)HIV抗體篩查試驗有反應和HIV抗體確證試驗陽性;2)HIV抗體篩查試驗有反應和核酸定性試驗陽性;3)HIV抗體篩查試驗有反應和核酸定量試驗>5000 CPs/mL;4)有流行病學史或艾滋病相關臨床表現,兩次HIV核酸檢測均為陽性; 18 個月齡及以下兒童診斷:為HIV感染母親所生和兩次HIV核酸檢測均為陽性。 依據《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0年版)》,要求開展HIV暴露兒童感染狀況監測,加強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檢測和抗體檢測服務,及時為確診兒童進行治療或提供轉介服務。對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出生后可在48小時內、6周和3個月這3個時間點采集血標本,進行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檢測(核酸檢測),如果核酸檢測陽性需盡快復檢,兩次核酸檢測結果陽性可診斷為HIV感染。早期診斷檢測結果為陰性或未進行早期診斷檢測的兒童,應于12月齡時進行HIV抗體篩查,篩查結果陰性者,排除HIV感染;篩查結果陽性者,應隨訪至滿18月齡,并再次進行HIV抗體檢測,如陰性報告陰性,若抗體檢測結果仍為陽性者應及時進行確證實驗,明確HIV感染狀態。HIV檢測需依據《全國艾滋病檢測技術規范(2020版)》。 兒童AIDS診斷 15 歲以下兒童符合下列一項者即可診斷:1)HIV 感染和 CD4+T 淋巴細胞百分比<25%(<12 月齡),或<20%(12 月齡~36 月齡),或<15% (37 月齡~60 月齡),或 CD4+T 淋巴細胞計數<200/mm3(5 歲~l4 歲);2)HIV 感染和伴有至少一種兒童 AIDS 指征性疾病。 二、如何診斷兒童感染癥狀 (15歲以下) 1.急性HIV感染時:初次感染 HIV的1 個月內出現發熱、咽痛、皮疹、肌肉關節痛、淋巴結腫大、頭痛、腹瀉、惡心、嘔吐等一組臨床表現。 2.在免疫系統輕度缺陷時出現(包括如下任一項):不明原因的肝脾腫大;結節性癢疹;反復發作或持續性的上呼吸道感染;帶狀皰疹;廣泛的疣病毒感染;廣泛的傳染性軟疣感染;線形齒齦紅斑;口角炎、唇炎;反復發作的口腔潰瘍;不明原因的持續性腮腺腫大;甲癬。 3.在免疫系統中度缺陷時出現(包括如下任一項):不明原因的中度營養不良;不明原因的持續性腹瀉;不明原因的發熱(>37.5 ℃),反復或持續 l 個月以上;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出生 6 周~8 周內除外);口腔黏膜毛狀白斑;急性壞死性潰瘍性牙齦炎、牙周炎或口腔炎;淋巴結結核;肺結核病;反復發作的嚴重細菌性肺炎;有癥狀的淋巴性間質性肺炎;慢性 HIV 相關性肺病,包括支氣管擴張;不明原因的貧血(血紅蛋白<80 g/L)和中性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數<0.5×109/L)和(或)慢 性血小板減少(血小板數<50×109/L)。 4.在免疫系統重度缺陷時出現(為AIDS指征性疾病,包括如下任一項):不明原因的嚴重消瘦,發育或營養不良;肺孢子菌肺炎;食管、氣管、支氣管或肺念珠菌感染;播散性真菌病(組織胞漿菌病或球孢子菌病);反復發作的嚴重細菌性感染,如腦膜炎、骨或關節感染、體腔或內臟器官膿腫、膿性肌炎(肺炎除外);肺外結核病;播散性非結核分枝桿菌感染;慢性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口唇或皮膚),持續 1 個月以上;任何的內臟器官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巨細胞病毒感染,包括視網膜炎及其他器官的感染(新生兒期除外);慢性隱孢子蟲病(伴腹瀉);慢性等孢子蟲病;癥狀的 HIV 相關性心肌病或腎病;卡波西肉瘤;腦或 B 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弓形蟲腦病(新生兒期除外);馬爾尼菲青霉病;肺外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腦膜炎;進行性多灶性腦白質病;HIV 相關神經認知障礙。 三、如何診斷兒童免疫抑制 1.15歲以下及5歲以上兒童:CD4+T淋巴細胞計數≥500/mm3,提示無免疫缺陷;350/mm3~499/mm3,提示輕度免疫缺陷;200/mm3~349/mm3,提示中度免疫缺陷;<200/mm3,提示重度免疫缺陷。 2.5歲及以下兒童見下表: 5歲及以下兒童CD4+T淋巴細胞在外周血T細胞中百分比與免疫抑制的關系 四、什么是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的原則 1.免疫規劃疫苗 對于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的HIV感染狀況分3種: 1)HIV感染兒童; 2)HIV感染狀況不詳兒童; 3)HIV未感染兒童。 由醫療機構出具兒童是否為HIV感染、是否出現癥狀、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診斷。HIV感染母親所生小于18月齡嬰兒在接種前不必進行HIV抗體篩查,按HIV感染狀況不詳兒童進行接種。 1)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在出生后暫緩接種卡介苗,當確認兒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補種;當確認兒童HIV感染,不予接種卡介苗。 2)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如HIV感染或感染狀態不詳時經醫療機構診斷具有艾滋病相關癥狀或免疫抑制癥狀,不予接種含麻疹成分疫苗;如HIV感染兒童但無癥狀和無免疫抑制或感染狀態不詳但無癥狀,可接種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種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脊灰滅活疫苗、乙腦滅活疫苗、甲肝滅活疫苗。 4)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除非已明確未感染HIV,否則不予接種乙腦減毒活疫苗、甲肝減毒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 5)非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接種疫苗前無需常規開展HIV篩查。如果有其他暴露風險,確診為HIV感染的,后續疫苗接種按照HIV感染兒童的接種要求。 2.非免疫規劃疫苗 非免疫規劃疫苗是對免疫規劃疫苗的一個補充。接種時參考《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確定的有關原則,同時應當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非免疫規劃疫苗使用指導原則(2020年版)、非免疫規劃疫苗使用技術指南(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接種方案。上述文件尚未制定或未作出規定的非免疫規劃疫苗,按照疫苗說明書使用。 結語:依據《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0年版)》,要求及時對HIV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進行母嬰傳播風險評估,根據其母親抗病毒治療、實驗室檢測等情況,將兒童分為高暴露風險或普通暴露風險。對于HIV感染母親所生的兒童、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療的兒童等這些特殊兒童的疫苗接種,此前各地有不同的執行標準,大多是依據臨床醫生的接種經驗或專家共識。今年發布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中對這部分兒童的疫苗接種增加了說明,為接種醫生提供了接種依據。 特殊健康狀態兒童(包括HIV感染母親所生兒童)的疫苗接種策略需要多學科會診進行風險評估,需要疾控中心和接種單位與臨床專科合作。建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設“疫苗接種評估門診”,開設特殊健康狀態兒童接種咨詢門診。建議疾控中心協調醫院資源,培訓相關人員,推動和保障特殊健康狀態兒童的疫苗接種。 參考文獻 1.《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衛疾控發〔2007〕305號。 2.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非免疫規劃疫苗使用指導原則(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977號。 3.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16年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發〔2016〕52號。 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的通知。國衛疾控發〔2021〕10號。 5.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辦婦幼函〔2020〕928號。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診斷:WS293-2019[S].2019. 7.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國艾滋病檢測技術規范(2020年修訂版)[S].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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