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臨沭縣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就全縣校外培訓機構恢復線下培訓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6日起,我縣具有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且接受資金監管、面向中小學生開展非學科教育培訓的機構,經復學核驗合格,在全面做好機構安全管理和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健康的前提下,可以有序恢復線下培訓。
二、恢復線下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實行相對封閉管理,強化師生員工健康監測,持續抓好安全隱患風險排查和常態化疫情防控。核驗不合格或未經核驗的培訓機構,不得恢復線下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