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臨沭街道興隆社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沭征補公告〔2023〕5號 | ||||||||||||||||||||||||
| 2023-03-0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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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 臨沭街道興隆社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沭征補公告〔2023〕5號 根據臨沭縣人民政府決定,為興隆片區舊城改造建設項目需要,擬征收興隆社區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臨沭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和臨沭街道辦事處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興隆社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擬用于興隆片區舊城改造建設項目,開發用途為住宅用地。 上述地塊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沭縣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26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興隆社區土地,位于沭新西街以南,常林西大街以北,青云山路以東。擬征收土地總面積32.2485公頃,其中:農用地0.5991公頃(林地0.5991公頃);建設用地31.6494公頃(建制鎮31.6494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為保障被征地群眾權益,經協商一致,按照8萬元/公頃進行補償,高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沭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的補償安置,按照臨沂市臨沭縣人民政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附件1)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興隆社區居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還建安置。由臨沭街道辦事處和興隆社區居委會征得居民同意,在本村對被拆遷居民進行還建安置。 (二)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興隆社區居委會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具體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在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社會保障補貼725.5913萬元。由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興隆社區居委會研究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2023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臨沭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為準。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3年3月9日起至2023年4月8日止。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前書面向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1.農村住宅補償安置方案 2.《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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