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載貨汽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 ||||||||||||||||||||||||
| 2021-08-3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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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范載貨汽車通行秩序,切實提高機動車污染治理防治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臨沂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規和工作方案要求,本著“安全、規范、方便”的原則,現對我縣城區部分道路實行貨車限行管理措施。 一、城東一路、泰安路、青云山路、常林大街、225省道、327國道連接形成的閉合區域為限行區,以上道路除常林大街外均不含。 限行區內禁止總質量4.5噸(含)以上的貨車、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貨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冠山路自327國道路口至沭河大街路口暫時允許總質量4.5噸(含)以上且排放標準為國Ⅲ及以上的貨車通行。 二、限行時段:早5:00—晚22:00 三、確需在限行區域內通行的特殊用途車輛和載貨汽車,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禁區通行證。取得通行證的載貨汽車,須嚴格按照通行證核準的時間、路線通行。 四、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按照相關法律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中未涉及的載貨汽車其他限行規定,以實際道路交通禁令標志為準。 六、本通告自2021年9月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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