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137號)、省人社廳等三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人社規〔2021〕5號)和市人社局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臨人社字〔2022〕96號)等文件精神,為積極消納鄉村富余勞動力,著力提升低收入群眾勞動收入水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定在曹莊鎮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開發
結合基層工作實際,聚焦疫情防控、生態環保、防火防汛防溺水、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等領域,新開發疫情防控崗、人居環境崗、防火防汛防溺水崗、公共文化服務崗、公共就業服務崗、公共設施維護崗等崗位114個(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1.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具有曹莊鎮戶籍或曹莊鎮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戶籍在村民委員會的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可納入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管理的相應人員。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鄉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不得納入城鄉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
3.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不以是否自行耕種土地、以土地入股分紅、承包、轉包或各類鄉村合作社成員身份等情形作為認定條件。農村低收入人口以崗位聘用時認定狀態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
(三)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體能夠適應從事的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申請報名。報名日期為10月30日-11月1日,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殘疾證等有關證明到本人所在村委提出申請,填寫《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登記表》和《臨沭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
(二)民主評議。村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擬安置人員。
(三)審核公示。將擬聘用人員報鎮政府審核后,在本村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縣級審批。公示期滿后,鎮政府將擬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情況報縣直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縣人社局備案。對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報名且符合條件的,經鎮政府研究通過并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方可上崗,對未如實說明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
(五)崗前培訓。委托有培訓資質的機構按照項目制培訓方式開展崗前集中培訓,幫助公益性崗位人員熟悉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掌握崗位所需基本規范和技能,提高職業技能、安全生產意識,增強職業道德和職業自豪感等。
(六)公開錄用。培訓結束后,各村負責及時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后續管理工作。
五、崗位待遇
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鄉村公益性崗位每人每月600元。同時,為鄉村公益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1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實施低保漸退政策,低保對象因參加城鄉公益性崗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按規定延長低保待遇3—6個月。
六、崗位管理
(一)用工登記。人員上崗前,村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具體包含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長、補貼標準、監管責任等內容,勞務協議原則上每年一簽。鄉村公益性崗位超過65周歲人員,勞務協議實行一年一簽。鄉村公益性崗位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日常管理。各村負責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工作績效考核等管理工作。落實退出和補充機制,因人員退出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程序及時補充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監督管理。曹莊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各村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對發生造假申領、侵占挪用補貼資金的行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在招聘組織全過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應聘人員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如上級有新政策規定,從其規定執行。本公告由曹莊鎮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2130516
曹莊鎮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9日